內政部要市府自己決定大巨蛋辦演唱會 蔣萬安:會再發文詢問

[FTNN新聞網]記者陳正敬/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會昨(26)日通過議員提案,要求市府行文內政部函示大巨蛋能否舉辦演唱會。台北市長蔣萬安今日表示,市府還是會遵照議會決議,會即刻發文內政部,詢問內政部大巨蛋是否無適用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

台北市長蔣萬安(圖/市府提供)
台北市長蔣萬安(圖/市府提供)

針對台北市政府與市議會爭議大巨蛋是否可以舉辦大型演唱會活動,內政部昨日晚間再次重申立場從未改變,台北市政府應依據106年的函示,由北市府依權責自行決定。內政部強調對於大巨蛋舉辦大型演唱會活動立場,就是依據106年函釋從未改變,請台北市政府依權責自行決定。

蔣萬安表示,內政部之前也表達立場,他們對於2017年函示的立場是一致,市府都會遵照議會的決議來辦理。並且說,市府都會保持溝通盡力努力讓大巨蛋可以舉辦演唱會等大型活動方向進行,「北市府就是很努力朝向市民共同的期待。」不管剛上任讓大巨蛋完工啟用,接下來會努力克服過去加諸在大巨蛋上面的限制,讓大巨蛋可以盡快舉辦演唱會在內的各項活動,也會確保相關的安全規定,一切依照法律辦法辦理。

蔣萬安說,市府還是按照議會決議先發文內政部詢問,依照原本相關規定進行相關程序,包括消防安全檢查等等,都會依照程序進行,也希望盡快接下來克服各項限制舉辦演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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