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透過5大政策加速推動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工作
內政部今(廿六)日部務會報安排國土管理署報告「推動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情形及策進作為」。內政部次長吳堂安表示,考量臺灣地震頻繁,危老重建及都市更新有其必要性,「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草案已在今年七月十一日函請立法院審議中,後續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期盼立委及各界支持,以儘速完成修法,透過增加改建誘因,放寬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照的建築基地也可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來提高建築物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意願,讓全國8216棟六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能盡早完成改建,以達成提升建築物與民眾居住安全的目標。
吳堂安表示,為符合國家永續發展及接軌淨零碳排、綠色友善環境等國際趨勢,在110年至112年間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共有796件取得綠建築標章,每年已有效減少碳排達740萬公斤,經統計88%都市更新案及31%危老重建案均有取得綠建築標章,以實際行動為國內降低碳排放量做出積極貢獻;另截至今年八月底止,全國都市更新1174件及危老重建為3837件,累積核准案件共5011件,其中2980件已申報開工,整體案件數呈現穩定成長。
此外,內政部依據行政院核定之都市更新發展計畫(112年至115年),透過五大政策「檢討強化政府主導都市更新機制」、「精進專責機構推動都更模式」、「改善民間都市更新輔導機制」、「都更知識推廣及人才培育」、「中高危險建築物都市更新推動機制」之推動,持續檢討法令及精進各項政策,具體落實都市更新、危老重建及營建工程減碳目標。
吳堂安指出,在推動公辦都更部分已達到一定成果,為國人提供3574戶社會住宅,另有十八處托兒與九處托老空間,以及活動中心、青少年中心及展演空間等二十處,公益設施空間合計約三萬餘坪,分布於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及金門縣等縣市,提供在地人所需的居住支持及較完整的公共設施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