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大巨蛋辦活動與否 北市府應依主管權責決定

大巨蛋能否辦演唱會,再度成為北市府和內政部攻防的議題,廖瑞祥攝
大巨蛋能否辦演唱會,再度成為北市府和內政部攻防的議題,廖瑞祥攝


台北市議會臨時大會今日下午通過國民黨團大巨蛋辦演唱會建議案,體育局長王泓翔表示,接下來北市府就會依照議會決議,盡快發文給內政部,就106年函示部分,再度確認大巨蛋是否仍「無適用建築技術規則127條」。內政部今(6/26)晚間重申立場從未改變,喊話北市府應依據106年的函示,依權責自行決定。

歌壇天王周杰倫日前出席活動受訪時鬆口,知道很多人都在等待演唱會,希望場地趕快回覆消息,「我8月已經空下來了,但我不知道大巨蛋的回覆是什麼。」台北市長蔣萬安也回應,希望能儘速解決相關限制,期待大巨蛋舉辦包含演唱會在內的大型活動。

對於北市府持續甩鍋中央,內政部強調,地方政府場館舉辦大型活動,本應由地方政府本於權責,要求主辦單位擬定大型群聚活動計畫,並依活動特性與群眾參與狀況,進行詳細審查、妥善規劃;因此,對於大巨蛋舉辦大型演唱會活動立場,就是依據106年函釋從未改變,請北市府依權責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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