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親手殺人省部級高官 執行死刑

(中央社台北26日電)中國大陸內蒙政協前副主席趙黎平因犯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等案,山西中級法院今天執行死刑。趙黎平是中共建政後首個因親手殺人被捕的省部級高官。

據環球人物先前的報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前副主席趙黎平為中共第18次全國代表大會(十八大)後落馬的第100隻「老虎」,也是中共建政後首個因親手殺人被捕的省部級官員。

先前有多家大陸媒體報導,接近警方的消息人士透露,趙黎平殺害的是一名「與自己關係較為親密的女性」。另一說法則是:兩人相識多年,關係親密,是情人關係。

中新社報導,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今天上午對趙黎平執行死刑。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確認趙黎平的犯行包括:2015年3月20日晚上在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持槍殺害李姓被害人(女,歿,年26歲)。

2008年至2010年,趙黎平利用擔任內蒙公安廳廳長的職務便利,接受請託為有關公司和個人在收購股權、承攬工程、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多次收受請託人的錢款共計人民幣2368萬元(約新台幣1億零390萬)。

2015年3月21日,公安機關對趙黎平殺害李女的拋物現場進行勘查時,提取趙所藏匿的一支左輪手槍、一支六四式手槍及49發子彈。同月23日,公安機關對趙黎平位於內蒙公安廳警體中心2樓的辦公室進行搜查時,從保險櫃內查獲91枚雷管。106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