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庭審近半年後 昂旺遭市警解雇

昂旺參加內部庭審近半年後,遭市警解雇。(記者劉梓祁/攝影)
昂旺參加內部庭審近半年後,遭市警解雇。(記者劉梓祁/攝影)

四年前被聯邦起訴指充當中方海外代理人的藏族華人警員白瑪達傑·昂旺(Baimadajie Angwang),自事發後便被市警(NYPD)停職,並於去年9月參加內部庭審,決定可否重返崗位;儘管他表示希望恢復職務,但警局已在日前決定將昂旺解雇。

據市警消息,總局局長卡班(Edward Caban)已在1月29日下令立即解雇昂旺,原因為違反命令,即未按要求前往內部事務調查科接受關於代理人案件的詢問。此前,警局在昂旺向市主計長辦公室遞交索賠申請後,向其發出內部聆訊通知,但他在律師指引下選擇缺席。

隨後,市警以解雇為目的發起內部庭審,並在近半年後公布結果。目前37歲的昂旺表示,缺席因市警未能提供相關文件,導致自方無法著手準備,因此正考慮將警局告至法庭。昂旺辯護律師布洛赫(Michael Bloch)也認為,警局或利用審訊展開「釣魚執法」,以找到更好理由解雇昂旺。

被解雇前,昂旺曾在轄區包括皇后區貝賽的111分局擔任社區事務警員,後於2020年9月在長島家中被捕後,遭紐約東區聯邦法院控以四項罪名,包括非法充當中國代理人,但拒絕認罪。最終,檢方在去年初撤案。

昂旺表示,目前正與法律團隊考慮不同應對措施,且「不會放棄鬥爭」,因「歧視性待遇不僅傷害了自身,也為社區樹立了一個不良先例」。他說,選擇不接受解雇結果,還為支持曾被錯誤指控、正遭受錯誤待和未來潛在的歧視受害者。市警則拒絕評論,表示以卡班所做決定為準。

卡班在解雇決定中寫道,市警作為「準軍事組織」,若成員無法服從並遵守其調查問詢,會削弱自身執行任務能力。此前,市警辯護律師佳勒特(Penny Bluford-Garrett)也表示,昂旺作為退伍軍人,應習慣於服從命令。出生在中國西藏的昂旺,曾在海軍陸戰隊服役並被派遣至阿富汗,他於2010年成為公民。

對此,布洛赫表示,警局本次判決標準不明,若按照紀律條文,昂旺面臨的最高處罰應該是20天停職,且許多犯下更嚴重的警員也得以保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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