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垃圾山長大中!焚化爐「不務正業」,廢棄物處理3大荒謬

全台垃圾山長大中!焚化爐「不務正業」,廢棄物處理3大荒謬
全台垃圾山長大中!焚化爐「不務正業」,廢棄物處理3大荒謬

文:吳靜芳、劉光瑩 圖片來源:王建棟攝

台中大里掩埋場,填了36萬噸垃圾,全是等著焚燒的民生垃圾。不只台中,許多縣市焚化廠量能應足夠,卻因事業廢棄物而塞車,為何中央不管?背後充滿矛盾。

這裡本來的任務只負責埋焚化爐燒完垃圾後的底渣,偶爾配合3座焚化廠歲修、年節大掃除,「暫置」轉運家戶垃圾,等焚化廠有空檔就該進爐燒。

但2017年起,全國公共大型焚化廠進入整改期,停爐時間增加,大里掩埋場因此埋了36萬公噸垃圾,填滿山坳將近八成。燒不完的垃圾,還在源源不絕進場。

荒謬1》從暫置到覆土
重回掩埋老路,不裸露就是妥善處理

照理來說,台中不應該堆垃圾。台中有3座公共大型焚化廠,是六都裡焚化量能第四高。算算台中每年垃圾堆置量,其實只等同轄內3座焚化廠總處理量的5%,應該挪一挪就可以燒完。

但台中硬是將焚化廠約10%的處理量讓給事業廢棄物,民生垃圾反而在掩埋場愈堆愈高。

更荒謬的是,這樣的處理,在環境部定義叫作「妥善處理」。掩埋場的妥善處理有兩種方式,一是用膠膜打包起來;二是覆土,等待焚化廠調度出現餘裕。「就是防止垃圾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而掩埋場的妥善處理,就是不要裸露,」環境管理署長顏旭明解釋,這也是國際間接受的處理方式。

但垃圾進到掩埋場覆土後,什麼時候再進焚化廠燒,無從得知。覆土是一筆錢,挖出來進爐燒又是另一個價格,到掩埋場走過一遭「妥善處理」的垃圾,處理成本等於飆升5倍。就算改做成固體再生燃料(SRF),因為加上分選作業和運費成本,也還是貴。

荒謬2》法規互相打架
強行調度,會違反地方自治

其實,全台垃圾焚化處理量能約680萬噸,遠大於焚化的家戶垃圾總量470萬噸。為什麼還是燒不完?誰該負責?

當初出錢蓋大部份焚化廠的環保署(現為環境部)有3個法規工具:「廢清法」、「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作業辦法」、「現有大型焚化廠統一調度辦法」,都規定不論是公有或BOO/BOT的焚化廠,必須優先處理一般民生廢棄物。一般廢棄物不夠燒,才能處理事業廢棄物。

尤其2017年,雲林縣立委劉建國想促使中央調度其他焚化廠來幫助雲林去化垃圾,推動廢清法修法,明訂中央得統一調度使用現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被調度者不得拒絕。不論公營、私營,處理量大或小,任何焚化廠作為一個特許行業,都應接受中央調度。

然而,這個修法沒有訂罰則,環境部根本無牙。荒謬立法背後,是事權不統一的中央、地方,都在打假球。

荒謬3》燒事廢收回饋金「很補」
中央出資蓋焚化廠,卻變地方財源

除了法規,焚化廠無法調度,歸根究柢還是地方政治的盤根錯節。監察院2021年的調查報告指出,多數焚化廠沒有餘裕的原因,都是因為要「考量乙方自收量」。乙方自收量,意思就是民營廠商,自己對外收的垃圾。

台灣25座公共大型焚化廠,只有5座是公有公營,其餘都是委外經營的公有民營,或BOO/BOT的民有民營。

民營廠商與地方政府簽約,地方政府會保證交付一定的垃圾量,剩下的處理額度就是自收量,業者可以用高於一般廢棄物的價格收垃圾,每噸繳交回饋金。

民間焚化廠絕對有能力幫忙燒一般事廢,審計部推測,事廢捨民間、搶大型焚化廠就是因為價差。「大型焚化爐大部份都是國家出錢蓋的,應該要優先處理生活垃圾,」監察委員田秋堇說,「這等於是慷全民之慨,卻讓地方政府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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