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首例 未經變性手術「女變男」法院今判准了

記者莊淇鈞/台北報導

尼莫訴請變更性別登記勝訴。(圖/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提供)
尼莫訴請變更性別登記勝訴。(圖/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提供)

台北市1名女子「尼莫」,從小到大都認為自己是男生,但他2022年向台北市信義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性別登記為男性,戶政事務所以她未完成性器官摘除手術為由拒絕,她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尼莫勝訴,戶政事務所須准許她變更性別為男性。可上訴。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指出,尼莫得知判決結果,直呼「我終於可以正大光明地說我是男生了」;伴侶盟表示,尼莫是1位跨性別男性,從小認知自己是男性,並補充男性賀爾蒙,但曾因其他疾病而開過大刀,若再進行其他手術恐會危及生命,尼莫才無法符合現行變更性別登記須完成性器官摘除手術的條件。

協助尼莫等多名跨性別者的許秀雯律師說:「台灣有九成的跨性別者,因為內政部過時的強制手術要件,至今無法變更性別,因此日常生活經常被冒犯、歧視、處處受苦,我們將繼續努力,直到所有人的性別認同都得到平等的尊重。」

尼莫2022年6月間,前往台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性別登記被拒絕,提訴願也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救濟。

尼莫委任律師潘天慶指出,尼莫因健康、經濟因素,無力符合現行性別變更的要件,但即便沒有手術與精神科鑑定,也無礙認定尼莫的男性認同,國家應要承認尼莫的性別變更請求權。

律師謝孟釗表示,高度肯定北高行看到每位跨性別者不同的生命處境,沒有強求尼莫另行接受醫療鑑定,也期待北市信義戶政事務所能尊重跨性別者權利與此件法院判決,不再上訴,讓尼莫早日完成換證。

一路陪同與協助多位跨性別者的律師許秀雯強調,目前國際上約有50個國家或法域不要求性器官摘除證明(免術換證),其中有20個左右國家不要求提出任何醫療或非醫療證明且不需經法院判決(自由換證),如果加上4月剛通過新法的德國和瑞典,那就是22個自由換證的國家了,盼北高行能在既有證據下,肯認尼莫的性別變更請求。

許秀雯感性表示:「今天,我們有了一個很好的、開香檳慶祝的理由,這支香檳和它的萬千氣泡,是我們喜悅的淚和嘆息。因為內政部過時的強制手術要件,台灣有9成的跨性別者迄今無法換證,因此日常生活經常被冒犯、歧視、處處受苦,我們將繼續努力,直到所有人的性別認同都得到平等的尊重。」尼莫提出的證據足以證明有穩定的男性性別認同,且內政部過去透過函釋要求手術證明與精神科醫師診斷證明,已明顯違分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平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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