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首家合法王牌交易所涉洗錢 中檢今起訴潘姓創辦人

王牌交易所涉及洗錢不法,其架設的「阿福錢包」已無法登入。記者陳宏睿/攝影
王牌交易所涉及洗錢不法,其架設的「阿福錢包」已無法登入。記者陳宏睿/攝影

台灣首家合法虛擬幣交易所「王牌交易所」涉利用轉投資的子公司,從事洗錢不法,檢方今依組織、洗錢、詐欺等罪,起訴王牌公司潘姓創辦人等7人,因此案被害人數超過百人,金額超過3.4億元,嚴重違反金融秩序、犯罪惡性重大,檢方建請院方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王牌創新公司(即ACE王牌交易所)的潘姓創辦人(39歲),利用其轉投資的富海數位創新公司,創設「Alfred Wallet」APP(阿福錢包)、銷售「A+Card」虛擬貨幣儲值卡,從事虛擬貨幣線下場外交易的模式,與假投資詐欺集團介接合作。

潘男等人先由詐欺集團在臉書、LINE等社群軟體,創設投資群組鼓吹投資炒熱,佯稱投資虛擬貨幣能夠獲取相當可觀報酬,可向特定幣商購買泰達幣,再匯入投資帳戶的指定錢包地址等話術,利用民眾對於實體門市購買較具信任感的特性,指定被害人至富海公司旗下經營「阿福錢包」 經銷商實體店面,由門市人員協助使用「A+Card」虛擬貨幣儲值卡,並將泰達幣儲值進「阿福錢包」內。

潘男等人即透過「阿福錢包」託管錢包的運作模式,將幣流移轉無法在區塊鏈公開帳本公開查詢的隱匿性,利用系統可從後台直接竄改用戶錢包地址、可控制處分用戶錢包內的虛擬貨幣數量(可擅自轉走被害人的虛擬貨幣)、司法機關無法調取阿福錢包系統用戶KYC(企業確認客戶身分程序)資料,而無法循線追查不法金流等特性,協助不法集團進行詐欺洗錢犯行。

因被害人後來陸續要求提款出金,該詐欺集團成員即以下單錯誤、帳戶問題、需再繳付稅金或保證金、違法交易致帳戶遭凍結,需繳付罰款始能出金等理由推託,或不予回應,甚而關閉投資網站系統,使被害人無法再行登 入投資網站,始知受騙而報警處理。

台中地檢署今偵結,認為王牌公司潘姓創辦人、詹姓策略長、富海公司許姓負責人,以及相關公司登記負責人、系統工程師、法遵人員等7人,涉犯組織犯罪、洗錢、詐欺取財等罪,偵結起訴,另因此案被害人多、金額高,建請院方加重其刑。

檢方指出,此案是由檢察官張富鈞,指揮本署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台中市刑大打詐中心、台中市調處等單位,另有檢察官洪佳業、賴謝銓、李濂、屠元駿、戴旻諺等5名檢察官協辦,已在偵查中針對潘等7人的不法所得,聲請查扣財產,扣得虛擬貨幣348萬元、被告等人現值約2750萬元的不動產、存款14萬餘元、現金48.5萬元,也向法院宣告沒收潘等人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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