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國土計劃明年上路 縣市國土規劃籌備中

「全國國土計畫」將於明年5月1日前公告實施,將全國國土劃設為「國土保育區」、「海洋資源區」、「農業發展區」及「城鄉發展區」,在營建署補助與輔導下,未來將進一步由縣市政府訂定「縣市國土計畫」,明確指出劃設範圍與面積。 「國土計畫法」已在去年5月1日上路,根據規定,內政部應在2年內、也就是明年5月1日前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蔡英文總統日前表示,新政府就任以來已開始研議「全國國土計畫」,推動國土復育的工作。 針對全國國土計畫的推動進度,營建署綜合規劃組組長林秉勳26日受訪時表示,草案內容明確界定功能分區劃設與條件、劃設的順序等,營建署在7、8月將辦理公開展覽與說明會,9、10月會報國土計劃審議會審議,明年1、2月則報行政院核定。 根據規定,內政部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後2年內、也就是2020年,縣市政府應公告實施「縣市國土計畫」。林秉勳指出,政府早在2011年就開始補助地方政府進行區域計畫,也就是國土計畫的前身,至今已做了6年先期規劃,今年3月並核定補助各縣市政府啟動縣市國土計畫規劃,營建署26日下午也召開縣市國土規劃研商會,了解地方政府的推動情況,未來也會成立諮詢小組協助地方政府。他說:『(原音)之前其實我們已經經過補助縣市做區域計畫的經驗,其實在100年已經啟動,我們在106年、今年的3月份就已經核定補助給縣市政府來啟動新的縣市國土計畫的規劃,所以縣市在以往6年先期規劃基礎下,依法要在109年要完成規劃。』 林秉勳表示,在縣市國土計劃實施後,2年內縣市政府還要再完成公告「國土功能分區」,也就是在2022年5月1日前,「國土計畫法」將全面上路,現行的區域計畫法將不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