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船代會盼重新考量港埠新費率實施日期

針對臺灣港務公司十月四日公告調整國際商港港埠業務費新費率,此次方案以調漲十%為原則一案,中華國船務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以下簡稱全國船代會)昨(五)日於臉書表示,有關於新費率調整實施日期是自明(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實施,引起航運界一片譁然。該會認為,此日期距離現在尚不足三個月,已造成航運同業一陣慌亂,由於新費率表的英文版還未出爐,不知要如何通知國外船東?船代同仁反映,國外船東對新費率實施緩衝期這麼短,一定很shock,也應是慌亂一場,不定期船租船業者或是船東,也應該是受害者,尤其是已訂租約將於明年元月到達臺灣港口船舶。

全國船代會指出,事實上十月三日上午該會即收到台北市船代公會及高雄市船代會的反映,以港務公司本年六月廿二日港公司舉行港埠費率調整說明會後,並未見到後續核定及公告動作,希望政府及早公告,俾有「充分」作業時間。

全國船代會表示,十月三日下午該會即洽航政司獲告該案正送呈核判中,俟交通部核定後,將送港務公司進行後續作業。另據告港務公司報核費率表的公文中,並未提及實施日期,將交由港公司自行處理。因該會詢問,航政司很細心特別去關照港務公司對實施的日期要予以斟酌處理。

全國船代會強調,有關港埠業務費調整,涉及船舶靠泊成本,我船代業者須將所產生之各項港埠費用及早通知國外船東,以為因應作業。該會於十月三日下午三時以電子公文發函港務公司建議於核定公告後半年再予正式實施,以予業者有充分作業時間。詎料港務公司在十月三日下午「收到」該會要求於核定公告後半年才實施的電子公函後,仍執意於十月四日發函明令自一一二年一月一日正式實施。

全國船代會認為,港務公司一一一年六月廿二日舉辦「港埠業務費合理化調整方案」說明會,曾於會後發布新聞表示「待交通部核定後,將公告半年正式實施」,顯見當時港務公司應已有給予半年準備期考量。

全國船代會表示,港務公司自六月廿二日說明會後,拖了將近四個月才完成報核程序,如今在收到該會陳情函後,仍執意要自一一二年一月一日實施,此已引起業者不滿,並稱恐將對國際船舶來臺之營運作業造成極大困擾。

全國船代會指出,航運同業稱港務公司在新費率表英文版尚未完成之前就匆匆發布自一一二年一月一日實施,對照當初港務公司發布新聞「待交通部核定後,將公告半年正式實施」,豈不「自我打臉」?尚祈臺灣港務公司對新費率正式實施日期能重新考量,以方便國際航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