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首例 歐洲法院判決政府須阻止全球暖化否則侵犯人權

在前幾年氣溫屢創新高之際,歐洲許多涼爽溫帶國家的居民體會到長期、酷熱如同熱帶地區的超級熱浪,中暑、心臟病發等案例大量湧現,「熱死人」並不是一種形容詞而已。一群瑞士阿嬤因此提起訴訟,要求瑞士政府負起責任減碳阻止極端氣候,否則就是侵犯她們的基本生存人權。歐洲法院4月9日判決阿嬤團勝訴,創下人權與暖化問題掛勾的法律先例。

位於法國史特拉斯堡,由17名法官組成的歐洲人權法院(The 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ECtHR)法官團宣布,瑞士政府由於沒有採取適當的行動,阻止極端氣候頻繁發生,已經侵犯了人民與家庭的基本人權。因此,瑞士政府必須採取行動,加強減碳,以達成《巴黎協定》全球均溫上升幅度不超過攝氏1.5度的目標。

這個判例可能將影響深遠,因為氣候問題將不再只是公眾觀感或者財產損害的問題,而是關係到最基礎的人權。歐洲各國政府接下來可能都會必須採取行動,加速減碳進程,否則可能都會被援引這個判例遭各國公民興訴。

法官團主席歐雷利(Siofra O'Leary)聲明說,瑞士政府對於全球暖化問題的失職之處,包括沒有透過排碳限額或者其他標準,去量化限制全國的暖化氣體排放。瑞士政府也一再未能達成先前承諾的減碳目標。

這項判決已是定讞,瑞士政府只能採取行動遵守法院要求,其中將包括重新設定更嚴格的2030年排碳目標。

提起訴訟的是2000多名瑞士老年婦女,她們指出,普遍、長期的熱浪已經嚴重危害到她們的健康與生存,因此瑞士政府沒有負責盡力阻止全球暖化,是侵害了她們的人權。她們因此在去年3月底興訟,經過一年官司獲得勝訴。

非政府組織民權團體阿瓦茲(Avaaz)對這項判決表示歡迎,阿瓦茲的法律行動主任戴貝爾(Ruth Delbaere)說:「這項瑞士判決立下了關鍵的法律先例,讓民眾針對氣候問題向政府提出訴訟,有了具體可行的法律藍圖。」

不過,歐洲人權法院同時也否決了另外兩起關於氣候問題對政府的訴訟,其中一起是由葡萄牙的年輕人組織提起,另一起是由一名法國前市長提出。

敗訴的葡萄牙年輕人團體發言人奧利維拉說:「我們真的很希望這些對政府的訴訟都能打贏,所以,我們當然感到失望。但是最重要的是,法院的判決明確表示瑞士政府必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以保障人權。所以,這不只也是我們的勝利,同樣也是每一個人民的勝利。」

更多太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