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美第9州… 禁售軍用型武器 伊州州長簽署定案

在伊利諾州州參眾議會相繼通過禁止該州銷售軍用型(military style)武器及大容量彈匣後,州長普立茲克10日隨即簽署了該項法案,即日起伊州不准再販售這些攻擊性武器,伊州也是全美第九個頒布此禁令的州。

這項攻擊性武器銷售禁令,由州眾議員摩根(Bob Morgan,民主黨)發起,他在去年7月4日國慶日當天,與家人參加了海嵐公園的遊行活動,也親身經歷了可怕的槍擊案,「我希望能盡我所能,保護任何人都不會再有相同經歷」。

伊州州眾議會6日先以68:41票,表決通過立即禁止該州銷售攻擊性武器,以及禁止銷售超過10發子彈的彈匣,該法案還包括禁止使用「速射裝置」(rapid-fire devices),此類裝置可以把原本須每次扣扳機才能發射一顆子彈的槍枝,變成全自動武器。

這項法案10日送進州參議會表決時,做出了部分修正,包括要求伊州州警廳通過行政規則提供進一步的指導,確保狩獵者不會因為新法受到阻礙;此外,私人保全承包商也將列入攻擊性武器與大容量彈匣購買不受限的豁免名單,參議會並修改在該法案生效90天後,私人場所、射擊場以及體育射擊比賽,均可繼續使用大容量彈匣。

有關大容量彈匣的定義,也修改為禁售手槍子彈超過15發、長槍子彈超過10發的彈匣。州參議會最終以34:20票通過這項法案。

一直對於此項禁售攻擊性武器支持的普立茲克,在收到州議會送交的法案後,隨即立刻簽署落實。

這也意味著,即日起禁止運送、銷售、進口或購買所謂的「攻擊性武器」,在此同時,今年1月1日以後,持有禁令所涵蓋的未註冊槍枝者,將面臨初犯輕罪及累犯重罪的處罰。

新法律還立即禁止運送、銷售或購買長槍10發以上子彈彈匣、手槍15發以上子彈彈匣;從4月10日起,目前持有大容量彈匣者,只能在私人場所、射擊場或體育射擊比賽中使用,否則將處以1000元罰款。至於使用「速射裝置」者,一旦被發現將面臨重罪指控。

多位共和黨議員對該項新法不以為然,其中共和黨籍的州眾議員威爾豪爾(Blaine Wilhour)表示,這項法律根本放縱民主黨人「撕碎我們的憲法與自由」,他說,一個不受約束的政府、一個藐視憲法的政府,等於是一個完全失控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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