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併大潤發!公平會准了 「價格7條件」曝光

歷經8個多月等待期,「全聯」取得「大潤發」95.97%股份結合案,終於獲得公平會決議通過,雖然「不禁止其結合」,但也提出不得任意漲價等7項附帶條件。

全聯福利中心今(15)日聲明,經台灣公平交易委員會核准,從法國歐尚集團、潤泰集團取得95.97%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收購範圍包括:大潤發自有土地建物、門市經營權及大潤發自有品牌。全聯指出,今後將建立跨部門溝通平台,整併超市與量販各自專長,以「雙品牌」並進。

全聯去年10月宣布併購大潤發,經過8個多月補件及公平會審核,收購案終於拍板。1998年成立的全聯福利中心是全台最大規模超市,擁有1057家分店;以量販店型態經營的大潤發則是台灣排名第2的量販店,規模僅次於家樂福,有22家分店。

公平會是在7月13日第1607次委員會議中,決議通過全聯合併大潤發,提出7項附帶條件:

一、應確實履行承諾,不得任意調漲價格。但非因參與結合事業之原因,例如供貨商本身成本結構改變之漲價等,不在此限。

二、結合實施之次日起3年內,維持全國各門市價格一致為原則之全國訂價政策,並針對各地區競爭情形得再調低價格。

三、結合實施之次日起,對於個別供貨商所取得之附加費用,不得任意提高。但基於新增服務所衍生之附加費用項目,不在此限。

四、結合實施之次日起3年內,全聯對於其供貨廠商不收取商品上架費、新點贊助費。

五、結合實施之次日起3年內,對於年度供銷制度之變更及交易條件之修正,不得更為不利。若有新增服務所衍生之附加費用項目,應由供貨廠商選擇及決定是否使用該項服務,且須事先取得同意。

六、結合實施之次日起,刪除供銷合約中有關最惠客戶相關約定條款及執行方式之約定。

七、結合實施起3年內,於每年12月31日前,提供履行負擔及有益於整體經濟利益成果報告送交備查。

公平會指出,全聯也自行承諾,主動提出許多願意負起企業社會責任(CSR)的相關作為,包括:平抑物價、協助農產品促銷、加強對離島與偏鄉服務、致力社會公益及急難救助等。公平會說,希望透過此一結合案,達到業者、消費者與社會大眾三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