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詐騙案罪贓移交 返還大陸被害人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法務部今天指出,為落實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罪贓移交」規定,26日將兩起兩岸電信詐騙案件查扣的犯罪所得,逾新台幣65萬元返還受騙的大陸地區被害人。

法務部指出,涉案詐騙集團冒充大陸官員,撥打電話給大陸地區民眾,佯稱被害人的身分證遭盜用,須交付保證金配合大陸地區公安人員偵辦等語,向被害人詐騙財物。

劉姓被害人於民國103年10月間,接獲詐欺集團成員來電,不疑有他,先後匯款到詐欺集團掌控的大陸地區銀聯卡人頭帳戶內。

案件後來由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查獲。

台灣自103年4月間首次返還大陸地區被害人贓款以來,迄今已累計返還約新台幣2054萬餘元,大陸返還台灣也有6件成功案例,累計返還金額約新台幣1442萬餘元。106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