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教授涉收受賄賂遭聲押裁定交保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有罪將解聘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王姓、唐姓教授涉嫌收受賄賂,協助數名學生取得碩博士論文及學位考試,經橋檢偵查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聲押。橋院考量兩人坦承犯行,分別裁定新台幣20萬元、10萬元交保。該校表示,如涉案教師經判決有罪確定,將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

據了解,此為台灣首件在碩博士學位上違反學倫,遭依貪污罪嫌送辦的個案。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王姓、唐姓教授涉嫌收受賄賂,協助數名學生取得碩博士論文及學位考試,經橋檢偵查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聲押。橋院考量2人坦承犯行,分別裁定新台幣20萬元、10萬元交保。圖為橋頭地檢署。(中央社資料照)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王姓、唐姓教授涉嫌收受賄賂,協助數名學生取得碩博士論文及學位考試,經橋檢偵查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聲押。橋院考量2人坦承犯行,分別裁定新台幣20萬元、10萬元交保。圖為橋頭地檢署。(中央社資料照)

台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新聞稿指出,22日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及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執行搜索,及傳喚涉案人到案,訊後認為王、唐兩男及鄭姓學生,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向法院聲押,其餘劉姓、陳姓、江姓、葉姓、蔡姓等五名學生則在訊問後,均以10萬元交保。

台灣橋頭地方法院考量王男、唐男均坦承犯行,且王男手機等物品及銀行帳目資料已被檢調搜索並扣押,裁定王男20萬元、唐男1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禁止與案件有關人聯繫與接觸,至於鄭姓學生則以5萬元交保。

案件起於檢方偵查其他案件時,察覺部分金流有異,由橋檢主任檢察官顏郁山、檢察官嚴維德、盧惠珍著手偵辦,發現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王姓、唐姓教授疑似以10萬元至40萬元不等代價,協助數名學生取得碩、博士論文,並護航通過學位考試取得學位案件。

據了解,此案為台灣首件在碩博士學位上違反學術倫理,遭依貪污罪嫌送辦的個案。

該校今天透過訊息回應,目前案件仍在司法偵查中,兩名教授尚未遭起訴,目前仍待司法偵審調查,校方秉持毋枉毋縱嚴正立場,配合司法機關查察,並立即啟動校內相關處置措施。

校方表示,涉案教師如有相關違法事證或當事人承認犯罪事實,將依教師法及校內專任教師聘約規定,召開三級教評會審議,依審議結果辦理。若教師經判決有罪確定,將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

此外,針對涉案學生,校方強調,將進行調查及審議,如果調查後確定學生違法屬實,將依校內碩博士學位論文抄襲代寫舞弊處理要點,撤銷畢業資格與學位論文,並處以退學。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