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首起團訟出爐 玩色、瑞博判4億 八仙免賠

發生在2015年的八仙塵爆案釀15死、499傷,其中有98名被害人透過消基會向主辦單位玩色創意、瑞博國際以及被租用場地的八仙樂園提起首波團體訴訟,法院今天判決出爐,合議庭認定玩色和瑞博須負賠償責任,判賠4億588萬3316元,但判八仙免賠,全案可上訴。

2015年6 月27日晚間,玩色負責人呂忠吉向八仙樂園租用場地,在抽乾的泳池內舉辦「粉彩」派對,沒想到接近尾聲時,工讀生誤將粉彩噴向舞台射燈不慎意外引燃燈泡,導致粉塵爆炸,進而造成15死、499輕重傷。

在刑事責任部分,呂忠吉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5年徒刑定讞,已於2019年1月入監服刑至今。在民事責任部分,消基會共提出兩波團體訴訟協助被害人求償。

消基會的第一起團訟是在塵爆屆滿一週年時提出,當時參加的被害人(或家屬)為98人,提告對象為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呂忠吉、瑞博國際整合行銷負責人周宏瑋、時任八仙樂園育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柏廷及總經理陳慧穎等人,求償金額則為26億546萬4888元。

消基會在塵爆屆滿2周年時提出第二波團訟,這次參加人數達337人,求償金額為72億9331萬1605元,但此案仍在法院審理中。此外,也有人以個人身分提出求償訴訟。

首起團訟的結果有其指標性意義,法院今天僅認定玩色、瑞博須負擔賠償責任,判他們須連帶賠3億1096萬2062元,另要求玩色和瑞博各別給付4746萬627元,總賠償金額為4億588萬3316元。至於原告向八仙索賠的部分,法院認定無賠償之責而駁回。

更多太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