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效應 觀光局:樂園辦活動需申請

八仙效應 觀光局:樂園辦活動需申請

新北市「八仙樂園」發生粉塵爆炸,造成數百名遊客受傷。觀光局除配合新北市政府進行救助傷患及調查事宜,同時依照「發展觀光條例」規定函文業者立即停業接受調查。觀光局指出,業者未來辦理活動時,應向地方政府消防及建管單位提出申請,而觀光局也已經通知各大遊樂區,今後辦活動時禁用粉塵。

八仙樂園發生意想不到的塵爆傷亡事件,由於大型樂園的「觀光遊樂業執照」由觀光局核發,因此,事發後觀光局已會同新北市政府處理傷患救助和事件調查,而依「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每位旅客已投保身體傷亡台幣五百萬元的責任保險,觀光局也將協調保險公司進行理賠作業。

觀光局指出,事發後已經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七條及五十四條規定,要求業者立即停業、接受調查。不過,觀光局國旅組科長曾美華指出,目前樂園業者舉辦的活動,除了幫遊客辦保險是必要條件,並沒有申請核准的機制。

觀光局已要求所有大型樂園業者,未來辦活動時必須向地方政府消防及建管單位提出申請,核准後才可辦理,還將檢討法規,要求外包廠商也要強制辦理保險,並提送緊急救護計畫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