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 考試院通過調高慰問金

銓敘部(資料照片,銓敘部提供)
銓敘部(資料照片,銓敘部提供)

近年消防員因救災而殉職等案件頻傳,考試院會今天通過調高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額度,執行危險職務致全失能及死亡,慰問金將由600萬元調高為1000萬元,以適度減輕公務人員或遺族負擔。

銓敘部日前提出《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調高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額度,經考試院於今天會議審議通過,將於送行政院會同後發布。

銓敘部表示,現行慰問金發放額度,對照近年國人醫療保健支出之成長幅度及個人所需負擔之照護費用,再加上子女教養等其他生活所需支出,確實仍有不足。因此,經邀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計總處等相關機關召開研商會議,並參採與會機關意見後進行修正。

其中公務人員執行危險職務致全失能及死亡,慰問金由600萬元調高為1000萬元;執行一般職務致失能、死亡及受傷慰問金,照現行發給額度調增1倍。

銓敘部表示,本辦法修正發布後,針對已發生且符合申請但尚未申請,或已申請尚未核定發給之案件,依從新從優原則,放寬得依修正後之額度辦理。

銓敘部預估,本次調高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額度,每年增加支出約3千餘萬元,對於整體政府財政之影響有限,但卻能有效提高公務人員或遺族的照護,充分彰顯政府照護公務人員的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