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居家上班?人事總處:研究型等兩類人較適合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6日電)針對公務員居家上班是否常態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天表示,經盤點,從業務屬性來看,業務為研究類型的公務員較為適合,另外也鼓勵機關,讓有育嬰或照顧長輩需求的公務員居家上班。

行政院人事長蘇俊榮今天列席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詢答;國民黨立委曾銘宗、陳以信指出疫情期間讓遠距上班成為趨勢,詢問公務員居家上班是否有機會全面化或常態化。

蘇俊榮表示,現在就已授權各機關,只要機關同意,部分人員就可以居家上班,法制上與相關配套都沒有問題。

蘇俊榮指出,人事總處從兩個面向思考公務員居家上班一事,首先是以業務屬性來看,有些業務例如第一線為民服務可能就不適合居家,而是研究類型比較合適;第二則是思考公務員業務性質之外,是否有育嬰或是照顧長輩的需求。

他說,部分公務員有撫養小孩、照顧長輩的需求,為了讓他們不用請育嬰假,抑或將小孩托嬰、托育,人事總處正在確認相關認定原則,並會盤點發函,鼓勵相關機關讓有上述需求者居家上班。

蘇俊榮也提到,去年在協助數位發展部規劃人力時,同時就考慮人才招募問題,為避免有些中南部優秀人才因家庭因素不願意北上,當時就規劃數位發展部某些職位可以居家上班。

他說,數位發展部應該是此政策的領頭羊,相關範圍規定等,數位部也有整體規劃。

數位部10月底已透過新聞稿宣布,本部規劃自11月起試辦遠距辦公方案,人員如因業務需要或其他因素,像是家人遇到緊急或重大特殊狀況需要照顧等情形,可申請遠距辦公,預計試辦到2023年底,後續視成效檢討施行方式。(編輯:趙蔚蘭)11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