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操翻,新冠「傳染病降級」勢在必行?舒緩基層防疫量能

新冠屬於傳染病分類中的最高等級,集權式管理,在防疫初期的確有其必要性,但當確診者人數日以萬計,或許是考慮降級的時候了。

全台單日確診人數突破3萬大關,居家隔離者更已上看10萬人,還在繼續向上。儘管中央推出居隔「3+4」新制,但既有的行政流程,如居隔、通報、送檢卻仍未減少。每日上萬名確診者,行政工作量之大,早已讓一線防疫、醫護人員瀕臨崩潰邊緣。

如何舒緩基層防疫人員的量能?成為各地方政府的燃眉之急,包括台北市、新北市,近期都提出「居隔轉型」政策,希望能透過快篩代替隔離,降低一線行政壓力。

然而,礙於擔心確診量增速過快,中央至今仍不願放行。

但現況是,台灣各縣市疫情嚴重程度有別。雙北市的行政能量滿載,急需透過鬆綁法規,讓醫療量能專注中重症,「以篩代隔」確實是可行方向。相對而言,高雄、彰化、嘉義等縣市,由於疫情稍輕,當然仍能兼顧居隔與照護的行政作業。

如何讓各縣市能夠「因地制宜」?前疾管局局長張鴻仁就指出,關鍵在改變疫情防控模式,讓既有的中央集權管理,調整為地方自主因應。

張鴻仁認為,具體作為則應從法規面下手,透過將新冠肺炎的「傳染病分類」降級,達到系統面上的脫胎換骨。

前疾管局局長張鴻仁。總統府提供
前疾管局局長張鴻仁。總統府提供

新冠為「第五類傳染病」,前期控制疫情有幫助

當前,新冠肺炎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是所有分類中,最需高強度因應的病毒種類。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法定傳染病共計分為五類。第一類為國際高度關注傳染病,包括天花、鼠疫;第二至第三類,則為地方型傳染病,如登革熱、破傷風,地方衛生單位即可處理。

第四類、第五類,定義上較具彈性。第四類,泛指所有「需監控疫情」的傳染病毒,包括水痘、流感,同樣多由地方衛生局處理;第五類,則泛指影響健康的「新興傳染病」,因病毒特性高度未知,因此管理層級通常須提升至中央。

亞東醫院院長邱冠明指出,為嚴防第五類病毒,中央通常會透過設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CDC),加速跨部會整合,提升決策的權力高度。除此之外,包括特別紓困條例、總統緊急命令,也都是基於「第五類」的危急性,所建立的特殊機制。

因為在此分類下,指揮中心能以超越《憲法》的權力,動用人力、物力等資源,加速防疫強度。在COVID-19感染台灣的第一、二波疫情,確實發揮了效用,為台灣贏得「防疫模範生」的美名。

亞東醫院院長邱冠明。蘇義傑攝
亞東醫院院長邱冠明。蘇義傑攝

「第五類」雙面刃,適時降級反能解套?

不過,「第五類傳染病」的分類,有時也是把雙面刃。

由於權限的高度集中,這種集權式的管理,卻也加重行政負擔,尤其在疫情輕症化後,過度的限制,更會影響公民社會的運作。

因此,包括前疾管局局長蘇益仁、張鴻仁都在近日呼籲,宜將新冠肺炎從第五類傳染病,降級至第四類。

至於降級後,既有防疫程序將有哪些改變?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若將新冠肺炎降為「第四類」,則至少在三個層次上取得鬆綁。

首先,是減少檢驗通報的流程。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五類傳染病確診者必須於24小時內通報衛生單位,衛生單位在確認陽性後,要將檢體送往中央主管機關,或指定實驗室機構檢驗。

除此之外,還得同步啟動疫情調查、建立密切接觸者名單、發出居隔通知單,並由衛生單位主動追蹤確診個案10天。而正是上述繁瑣的行政流程,讓基層行政、醫療人力,大感吃不消。

做為對比,目前被歸類為「第四類傳染病」的流感重症,有著更為簡化的通報流程。流感輕症者,無需特別通報;至於重症個案,則由臨床醫師在一週內通報地方衛生局,並由衛生局負責後續的採檢、送驗、追蹤個案病況,無須嚴格控管接觸者名單,也不必事事取得中央授權。

其次,是降低屍體處理的急迫性。

面對高風險的新興傳染病,《傳染病防治法》要求新冠確診往生者,需在24小時內,完成入殮與火化。然而,在現行人力短缺的情況下,24小時內完成所有法定流程,不論是對院方、家屬,都是一大負擔。

近日,一名基隆市確診陳姓女子在居家隔離期間逝世,就因死亡證明書的死因標註為「呼吸衰竭」(非因新冠而死),導致無法在24小時火化,讓家屬大嘆,家人病逝已令人難以接受,沒想到往生後,竟連火化程序都無法順利完成,實在讓人憤恨難平。

這一連串趕火車式的處理,背後的法源依據,正是基於傳染病防治法對於第五類傳染病的高度限制。

第三,是放寬對「未回報確診者」的懲處條件。

針對第五類傳染病的感染者,《傳染病防治法》有著明確罰則。罰則中明定,若知曉自己罹患第五類傳染病,卻不遵行主管機關指示,而導致傳染他人,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或50萬罰金。

至於感染第四類傳染病者,則無類似罰則。

台大公共衛生學院教授陳秀熙就指出,隨著Omicron流感化,即便民眾確診,對於社區的威脅性也已十分微弱,比起用罰則強調新冠的危險性,指揮中心更該鬆綁限制,甚至無需要求管制、通報,讓民眾逐漸習慣與病毒共處。

陳秀熙認為,所謂未通報個案,也不應視為「隱匿黑數」,而是該將確診者,視作隱形保護者。因為感染者體內的高濃度抗體,反而能加速社會達到群體免疫。

台大公共衛生學院教授陳秀熙。池孟諭攝
台大公共衛生學院教授陳秀熙。池孟諭攝

何時分類降級?指揮中心:時機未到

至於何時能將新冠肺炎的分類降級?指揮中心並無明確答覆,衛福部長陳時中僅表示,分類降級在規劃之內,但仍在等待合適時機。

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就分析,分類降級固然能鬆綁行政能量,然而降級後,也可能造成短時間內確診數大增、重症頻發,導致醫療量能加速崩潰等問題。因此,他推估,分類降級最快也得等到6、7月才能施行。

張鴻仁則認為,目前全台醫療行政量能早已超出負荷。分類降級應盡速實施,讓「中央一把抓」的防疫轉型,將權限下放地方政府,也將檢驗、通報調整成一般流感的模式。

陳秀熙則認為,部分縣市行政能量已經非常吃緊,何時分類降級,確實是此刻可以尋找的共識。

邁向與病毒共處,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法規能載舟亦能覆舟,如何不讓法規成為防疫的絆腳石?正考驗著防疫領導者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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