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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無端易主.銀行遭凍結 受害人轟商業處瀆職

財經中心/唐詩晴、梁駿樂 台北報導

這難道是新的詐騙手法嗎?台北市一家貿易公司負責人邱先生,因為半退休,在3、4年前,辦理公司停業,沒想到近期卻收到國稅局通知,說公司變更負責人,需要補大小章等印鑑,他才驚覺,在不知情的狀況下,他的公司被撬走了,但由於過去幾乎沒有相關案例,一開始連警察,也不知如何協助。

公司遭盜名負責人邱先生:「講難聽你就把我賣掉,賣給誰我也不曉得,我現在要怎麼辦,(台北市商業處)他說那你可以寫個訴願書。」

收到國稅局通知,才知道自家公司,變更登記人,邱先生越說越無奈,拿出公司大小章、營業登記等各種文件,怒轟台北市商業處,自己的公司被變更登記,受害者還要證明、自己才是負責人。

公司遭盜名負責人邱先生:「商業處它處理的東西,其實講不好聽,就是說是有一點瀆職,你也沒有說確確實實的,核對這些的證件,你也沒有向原來的公司,然後說確認或是怎麼樣,你今天把公司變更完畢之後,你也要函要給我,然後我這邊完全都沒有收到任何的函。」

經營44年的公司,專門進口歐洲、日本雜貨,已經停業3、4年,8/24卻收到國稅局通知,公司辦理復業,需要補章,邱先生才驚覺,公司在不知情的狀況下,8/15就被整碗端走,連銀行帳戶都被凍結,商業處卻一問三不知,跑了兩趟派出所,才提告偽造文書自保,但訴願書一跑,還要三個月,就怕是新型詐騙手法,邱先生寢食難安。

獨家/公司無端易主銀行遭凍結 受害人怒轟北市商業處瀆職
獨家/公司無端易主銀行遭凍結 受害人怒轟北市商業處瀆職

律師侯怡帆:「公司名義遭受盜用,原本的公司負責人,可以向法院請求定暫時狀態處分,以防止冒名者繼續使用公司名義,去做一些商業行為,那另外冒名者可能需要,負偽造文書的法律責任,那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聲源:商業發展署組長蕭旭東:「邱先生我相信,他本身受害者這點,應該是沒有問題,因為錯誤的適用規則,然後程序不正確,然後產生這樣一個錯誤的結果,他是不是要去用,我們那個行政程序法,行政法規定去撤銷,他的原來的登記,這個就是台北市政府那邊,他要去啟動那個行政程序。」

獨家/公司無端易主銀行遭凍結 受害人怒轟商業司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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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證,主管機關商業發展署坦承,因為變更登記採文件審理,應是當中有查證疏漏,已要求重啟調查程序,避免有人濫用機制漏洞,引發更多問題。



原文出處:獨家/公司無端易主銀行遭凍結 受害人怒轟北市商業處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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