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久裕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日 期:2021年01月21日

公司名稱:久裕 (4173)

主 旨:久裕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發言人:王明廷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承租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80號14樓之5建物

2.事實發生日:110/1/1~119/12/3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210.93坪

租金金額:110年1月1日至119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180,678元整(未稅)

租賃改良物金額:110年1月1日至119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75,378元整(未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29,424,806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佳醫資產管理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其母公司與本公司之母公司同為佳醫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符合本公司營運需求所需之大樓層面積,且與

集團內各公司同棟之建物樓層,達到集團營運效益及資源整合目的。

不動產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貿騰發賣股份有限公司

不動產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與本公司及交易相對人

皆無關係。

不動產前次移轉日期:108/12/27

不動產前次移轉金額:2.2億(不含建物營業稅)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租期: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至119年12月31日止,共計10年。

租約期滿,承租方若擬續租,須於租期屆滿日2個月前通知出租方,由雙方議定新約。

付款條件:按月於每月10日前支付租金。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參考附近區域租賃市場行情及雙方議價決定。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名稱:中華評價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使用權資產金額:29,430,0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游廷士 估價師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3)桃市估字第00004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陳儷文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2919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租賃之不動產做為本公司營運及員工辦公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0年01月21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0年01月21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29,430,000元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