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勝華科技業已於民國(以下略)110年5月14日收受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重訴字第210號民事判決

日 期:2021年05月14日

公司名稱:勝華科技 (2384)

主 旨:勝華科技業已於民國(以下略)110年5月14日收受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重訴字第210號民事判決

發言人:陳春蓮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 勝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勝華公司)及

東莞萬士達液晶顯示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莞萬士達公司)

文書名稱: 民事判決

處分機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09年重訴字第210號

2.事實發生日:110/05/14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東莞萬士達公司對本公司及重整人提起訴訟,請求連帶

給付美金30,474,358.38元、確認對本公司之金錢債權美金30,474,358.38元存在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於110年5月11日作成民事判決,駁回原告東莞萬士達公司之訴及

假執行之聲請。

4.處理過程:委任律師提出答辯。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