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富旺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日 期:2023年05月17日

公司名稱:富旺 (6219)

主 旨:富旺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發言人:陳永和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1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實際募集總額依發行股數及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總股數:上限30,000仟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本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完成後,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並

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

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上限計3,000,000股由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10%,上限

計3,000,000股辦理公開申購。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額80%,上限計24,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

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支付營建工程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實際發行計畫、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

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

(2)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相關發行作業,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

有關發行之相關契約、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