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方舟董事會決議109年第二次私募普通股定價及相關事宜

日 期:2020年11月30日

公司名稱:方舟 (6611)

主 旨:方舟董事會決議109年第二次私募普通股定價及相關事宜

發言人:楊淇鴻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1/3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1年6月13日(91)台財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普通股1,178,000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5,000,000股為限,第一次以4,000,000股為上限,

第二次為在5,000,000股剩餘額度為上限。

109年第一次私募股數為1,380,000股,加計本次發行1,178,000股,

合計共發行2,558,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私募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以兩者計算價格孰高者為私募參考價格,

並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

(1)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

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B.茲以本次董事會召開日期109年11月30日為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

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

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計算,參考價格為10.43元;本公司109年第二季之

每股淨值為負。取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訂為參考價格,故本次私募之

參考價格為10.43元。經綜合考量後,訂定8.5元為本次實際私募價格,

為參考價格之81.50%,不低於股東臨時會決議參考價格之八成。

C.本次私募價格訂定方式及條件均符合法令規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109年第二季財務報表

每股淨值為負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4條第5款規定,

不得公開發行新股。故擬以私募方式於適當時機向特定人籌措資金,以達到

挹注所需資金之目的。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9/11/30

11.參考價格:10.43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8.5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

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

除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自由轉讓。

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程序

及申請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自109年12月01日起至109年12月07日止。

(2)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為109年12月07日,實際作業時程因故有所變動時,

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形調整之。

(3)為配合本次私募普通股,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變更

一切有關之契約及文件,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及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要求而有所變更之

必要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