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藥華藥因AOP違約向國際商會(ICC)提請仲裁

日 期:2020年11月18日

公司名稱:藥華藥 (6446)

主 旨:藥華藥因AOP違約向國際商會ICC)提請仲裁

發言人:林國鐘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仲裁聲請人: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仲裁相對人: AOP 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

國際商會(ICC)國際仲裁院(法蘭克福)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尚無

4.事實發生日:109/11/1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因AOP違反與本公司簽訂之相關授權合約,導致本公司申請美國藥證受到

嚴重拖延。本公司董事會於2020年11月13日決議,因AOP違約向國際商會

(ICC)提請仲裁。

6.處理過程:

本公司董事會於2020年11月13日決議因AOP違約向國際商會(ICC)提請

仲裁。本公司於2020年11月18日就AOP於本公司申請美國藥證過程中所

造成的遲延損失,以不低於17.8億美元的求償金額,正式向國際商會

(ICC)提請仲裁。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目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已委任律師提起仲裁,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經本公司2020年11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