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補充明基醫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股利分派情形及其他應敘明事項(4)(5)

日 期:2021年04月22日

公司名稱:明基醫 (4116)

主 旨:補充明基醫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股利分派情形及其他應敘明事項(4)(5)

發言人:吳淑晴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一段327號2樓莉蓮會館-里仁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09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民國109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民國109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5)民國109年度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報告。

(6)修訂「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7)修訂「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擬承認民國109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擬承認民國109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擬核准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現金增資發行普通

股及/或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及/或私募海外或國內轉換公司債案。

(2)擬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3)擬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4)擬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2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0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

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股東提案權時間為110/03/26起至110/04/06止,

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星期例假日除外)。

(3)受理提案處所: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議事單位

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46號7樓,電話02-87975533

(4)若為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而需變更股東會地點,擬授權董事

長依相關規定或主管機關之指示全權處理之。另屆時將於「公開資訊觀測

站」之重大訊息公告。(補充)

(5)民國109年度盈餘分派表累積可供分派盈餘中,提撥股東現金紅利計新台幣

44,566,000元,每股配發1元,提請董事會決議以現金方式發放,並授

權董事長另訂配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本次現金股利發放案,如因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致使配息率異動

而需修正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