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震南鐵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提出行政救濟程序之訴願決定書

日 期:2021年04月07日

公司名稱:震南鐵 (2071)

主 旨:震南鐵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提出行政救濟程序之訴願決定書

發言人:陳秀妍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 :110/04/0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針對高雄市政府環保局109年12月7日高市環局稽字

第10944864600號函提起之訴願,於110年04月07日收受

高雄市政府高市府法訴字第11030243200號訴願決定書,訴願駁回,

本公司將不再提起行政救濟。

3.處理過程:無。

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1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加強管理並改善空氣排管道以符合法令規範。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