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央債甲1自3月16日起開始買賣

日期:2021年3月3日

主旨:財政部增額發行「一一O年度甲類第一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券代碼:

A10101)新臺幣250億元,自110年3月16日起在證交所集中交易市場開始上

市買賣。

公告事項:

一、上市日期:自發行之日(110年3月16日)起。

二、發行條件:詳如附件。

三、債券代號:A10101。

四、上市證券編號及簡稱:「A10101」、「110央債甲1」。

附件:

增額發行「一一○年度甲類第一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發行資料

一、增額公債發行日期:民國110年3月16日。

二、原始公債發行日期:民國110年1月13日。

三、發行數額:新臺幣(下同)250億元整。

四、票面利率:百分之0.25。

五、償還期限:原始公債償還期限為5年。本增額公債自原始公債發行之日起,每

1年付息1次,5年期滿本金1次還清。

六、公債未償餘額:截至本期增額公債發行日(民國110年3月16日)為止,該期公

債已發行流通在外之公債未償餘額為350億元。

七、應計利息:本期增額公債發行條件與原始公債「一一○年度甲類第一期中央

政府建設公債」相同。增額公債發行日距原始公債發行日為62日

,應計利息為10,616,438元。增額公債每一票面金額5千萬元之應

計利息為21,233元。

八、最低登記金額:10萬元,並以10萬元為累計單位。

九、期滿開付日:民國115年1月13日。

十、其餘依照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及借款條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