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央債甲1自3月16日起開始買賣
日期:2021年3月3日
主旨:財政部增額發行「一一O年度甲類第一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債券代碼:
A10101)新臺幣250億元,自110年3月16日起在證交所集中交易市場開始上
市買賣。
公告事項:
一、上市日期:自發行之日(110年3月16日)起。
二、發行條件:詳如附件。
三、債券代號:A10101。
四、上市證券編號及簡稱:「A10101」、「110央債甲1」。
附件:
增額發行「一一○年度甲類第一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發行資料
一、增額公債發行日期:民國110年3月16日。
二、原始公債發行日期:民國110年1月13日。
三、發行數額:新臺幣(下同)250億元整。
四、票面利率:百分之0.25。
五、償還期限:原始公債償還期限為5年。本增額公債自原始公債發行之日起,每
1年付息1次,5年期滿本金1次還清。
六、公債未償餘額:截至本期增額公債發行日(民國110年3月16日)為止,該期公
債已發行流通在外之公債未償餘額為350億元。
七、應計利息:本期增額公債發行條件與原始公債「一一○年度甲類第一期中央
政府建設公債」相同。增額公債發行日距原始公債發行日為62日
,應計利息為10,616,438元。增額公債每一票面金額5千萬元之應
計利息為21,233元。
八、最低登記金額:10萬元,並以10萬元為累計單位。
九、期滿開付日:民國115年1月13日。
十、其餘依照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及借款條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