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機關屋頂廣設太陽光電板 林杏兒議員要求務必做好安全維護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針對臺北市公家機關屋頂廣設太陽能光電板一事,臺北市議員林杏兒表示,目前臺北市總共有275處公家機關學校館舍的屋頂,設有太陽光電站,其中設置在高中以下的學校校園,就有169所學校,佔全市233所學校的2/3,由於當前極端氣候愈來愈嚴重,校園又是學童密集活動的區域,她要求市府相關單位及廠商做好太陽光電設備安全與維護工作,確保學童及附近居民生命與財產安全。

議員林杏兒在市議會財建委員會中,對於當前民進黨政府推動綠電的不當政策作為,提出批判,她說,民進黨政府以淨零減碳當理由,一面用媒體優勢宣傳綠電的美好,以轉型為名到處安插太陽能光電板,先強迫台電用高額收購,再漲電價強迫民眾接收買單!這種操作本身就已經是「詐騙+暴利」,我們臺北市政府居然還配合在臺北市的公有場所瘋狂設置,實在很難讓人接受!

她指出,依據民國109年開始實施的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規定:新建建築物「建築面積達一千平方公尺以上者,應於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從法條的精神來看,這項法條確實是有強制力的,但目前全臺北市目前的275處公家機關場館,全部都是新建建物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而市府拼命找出這麼多公家機關的場地處所,提供設置太陽能板發電,對全體臺北市民的利弊得失,實在有必要再進一步進行評估。

她並指出,目前市府內部對於設置太陽光電板管理一事,根本就是各自為政,這些年下來究竟發了多少電?為市府賺了多少錢?真的有經濟效益嗎?如何發包、設計、維修,通通沒有人知道,也沒有任何作業規範可以遵循,產發局做為綠能政策的主管機關,不可以置身事外,任憑市府各單位自行處理!她要求產發局應該要主動訂定相關標準的作業規範,並加以整合,才能讓這些綠電做更有效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