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機關未足額進用身障高等法院、高市衛生局雙雙第一

行政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昨(二十一)公布今年五月未足額進用身障者名單,公家機關主要以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市衛生局併列第一,均未足額進用三人最多,根據統計,依法規定應進用身心障礙者的義務機關(構)總計一萬六千八百多家,應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將近五萬六千人,實際進用八萬三千多人。 已超額進用約二萬七千多人,超額進用百分之四十八以上。未足額進用單位將近一千五百家,僅占總應進用家數將近百分之九,其中,公立機關總共二十二家,僅占百分之一‧四以上,私立機關將近一千五百家,僅占百分之九十八‧五以上,合計未足額進用約二千多人。 勞動力發展署指出,倘若與上月互相比較,第一名台灣高等法院不足額人數沒有變化,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未足額進用人數增加二人,主要是員工總人數增加,以致法定進用人數增加所造成。 第二名包括司法院、台灣橋頭地方法院、嘉義市博愛國民小學、基隆市衛生局、台灣澎湖地方法院等五家,其中,台灣橋頭地方法院原不足額三人,目前已經招募身障者擔任行政事務工作,不足額人數已經減少一人,司法院、嘉義市博愛國民小學、基隆市衛生局、臺灣澎湖地方法院不足額人數沒有變化。 倘若企業、學校、團體、政府單位如有進用身心障礙員工的需求,歡迎洽詢各地縣市政府或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就業中心,提供職務再設計等資源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