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援烏密約挨告 徐巧芯反擊外交部:捷克3月就揭露內容

藍委徐巧芯。(圖/TVBS資料畫面)
藍委徐巧芯。(圖/TVBS資料畫面)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日前指控,台灣和捷克簽訂的援烏計畫涉嫌圖利特定廠商,並公布外交部文件內容,外交部昨天因此告發徐巧芯涉《刑法》中的洩密罪。對此,徐巧芯今(8)日再度拿出資料指出,捷克外交部刊物早就在3月公開相關資訊,為什麼捷克政府可以公開,台灣要遮遮掩掩?回嗆外交部「要告我哪一點?」,對此外交部也回應了。

徐巧芯今早在立法院受訪時,拿出捷克外交部國際期刊指出,外交部告她洩密,但相關內容早在3月26日時揭露,裡頭提到捷克公司與政府合作,在台灣政府支持下幫助烏克蘭,總金額約1000萬美元,與她揭露的價格一樣。

徐巧芯和外交部長吳釗燮槓上。(圖/TVBS資料畫面)
徐巧芯和外交部長吳釗燮槓上。(圖/TVBS資料畫面)

徐巧芯指出,既然捷克政府可以公開,為什麼台灣政府要遮遮掩掩,這份文件應該不是密件,期刊內容寫得更多。她也質疑,其中30至40%的台灣醫材採購,完全迴避台灣的政府採購法,這是否為外交部真正生氣提告的原因?

徐巧芯強調,這是捷克外交部公開資訊、不是祕密,並稱捷克比台灣還民主,「外交部告洩密,要告我哪一點?」徐巧芯更說,台灣選購醫材廠商,優秀廠商都知道資訊嗎?還是只有和民進黨友好的廠商才知道?這麼一大筆金流迴避監督,不是由台灣政府採購,而是捷克衛生科技院,要怎麼證明有用在援助烏克蘭?

針對徐巧芯的質疑,外交部表示,捷克外交部期刊於今年3月底專文刊出合作案部分要點,其目的是在彰顯兩國合作援助烏克蘭之美意,但是兩國政府不曾將雙方簽署的備忘錄約文對外公開。雙方政府原即規劃將合作內容與進度適時適度對外說明,但並非公布約本。此與我內部公文密等之核定、變更或解密無關,亦不應以此合理化立法委員的洩密行為。

外交部強調,本案公文文書雖基於外交考量列為密等,但是全案仍循公開、透明原則,遵照「條約締結法」規定,於簽約前報請行政院核定,並於簽約後分別報請行政院及立法院備查,提供立法院委員參考。

外交部再次重申,徐巧芯在收到外交部送立法院備查之備忘錄約文後,倘有疑義,可請外交部派員說明,或如諸多朝野資深立委所說,以召開「秘密會議」方式處理,而非視機密保護於無物,逕自在媒體面前公開列密文件,藉以博取聲量和轉移輿論對其關注焦點,甚至傷害我國與友好國家間的互信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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