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准全聯併大潤發 附加7負擔全聯要做到

眾所矚目的全聯併購大潤發案,公平會經過2個多月的審查,終於在今(15日)宣布,不禁止全連併購大潤發,但附加7項負擔,包括不得任意調漲價格、3年內維持全國各門市價格一致為原則且對其供貨廠商不收取商品上架費、新點贊助費等。

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表示,「負擔」是指業者要履行這些內容,一旦全聯未履行負擔內容會視情節進行開罰,倘若情節重大,且業者嚴重不改善,依照法律的原理,公平會有權限可撤銷本次結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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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併購大潤發後,市占率近4成,恐掀起一波通路之王爭奪戰。徐筱嵐攝

全聯公司取得大潤發公司96.97%股份的結合案,公平會去年底收到業者遞件申請,副主委陳志民指出,今年4月到5月間持續要求全聯補件,正式審查時間從5月才開始,考量全聯及大潤發等2大事業的結合,對於民生消費、供貨商及其他流通同業影響重大,本案審查時間與過去案件相比確實花費較久。

陳志民提到,公平會受理後,邀集上游供貨商所屬相關公(協)會、零售通路同業、學者專家及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進行討論,主要有兩大爭點,一是全聯併購大潤發後,市占率接近4成,站在消費者立場,會憂心市場過度集中後,價格是否調漲;二是不少供貨商憂心,未來供貨條件有壓力,恐有不利或不公平的交易條款,甚至有不當新增或提高各種附加費用等問題。

由於全聯認為本案有提升營運效率、增加商品的調度效率、減少店面缺貨率,及提升客戶滿意度的規模經濟及範疇經濟綜效,且將對大潤發既有店面進行改裝、更新設備及提升賣場整體環境,創造更佳的消費體驗,並多項確保結合促進整體經濟利益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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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不禁止這樁結合案,但附加7負擔要全聯屢行。取自公平會

公平會經過審慎評估後認為,全聯併大潤發案雖未禁止結合,為了消弭限制競爭的疑慮,並確保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可透過對申請結合事業附加7負擔解除疑慮:

一、應確實履行主動提出之承諾,不得任意調漲價格。但非因參與結合事業之原因,例如供貨商本身成本結構改變之漲價等,不在此限。

二、結合實施之次日起3年內,維持全國各門市價格一致為原則之全國訂價政策,並針對各地區競爭情形得再調低價格。

三、結合實施之次日起,對於個別供貨商所取得之附加費用,不得任意提高。但基於新增服務所衍生之附加費用項目,不在此限。

四、結合實施之次日起3年內,全聯對於其供貨廠商不收取商品上架費、新點贊助費。

五、結合實施之次日起3年內,對於年度供銷制度之變更及交易條件之修正,不得更為不利。若有新增服務所衍生之附加費用項目,應由供貨廠商選擇及決定是否使用該項服務,且須事先取得同意。

六、結合實施之次日起,刪除供銷合約中有關最惠客戶相關約定條款及執行方式之約定。

七、結合實施起3年內,於每年12月31日前,提供履行負擔及有益於整體經濟利益成果報告送交備查。

公平會說明,全聯在申報結合的程序中,也自行承諾,主動提出許多願意負企業社會責任(CSR)的相關作為,包含平抑物價、協助農產品促銷、加強對離島與偏鄉服務及致力於社會公益或急難救助等。

因此,公平會於本月13日委員會決議,不禁止全聯取得大潤發95.97%股份的結合案,但附加負擔,確保結合後的「整體經濟利益」,可達到業者、消費者、社會大眾三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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