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祭罰款! 聯邦集團買萊爾富股權案未提前申報

聯邦集團買下萊爾富股權應申報結合而未申報,公平會罰80萬元。(圖:資料照)
聯邦集團買下萊爾富股權應申報結合而未申報,公平會罰80萬元。(圖:資料照)

聯邦集團透過旗下所屬4家公司,去年吃下萊爾富超商原本大股東汪氏家族所釋出70.27%股權,是流通業界受矚目消息。但聯邦集團先後已取得股權共達100%,屬公平交易法中的結合型態,卻沒有依法提前申報,公平會今天(1日)宣布處罰,4家各罰20萬,共計80萬元。

公平會1日發布發新聞指出,林君等人原透過聯邦公司及玉裕公司已持有萊爾富公司29.73%股權,後因萊爾富原大股東汪氏家族釋出70.27%股權,於112年10月16日再透過皓天等6家公司控制的聯禾公司以及其從屬的全成等4家公司,取得汪氏家族釋出萊爾富公司股權。先後股權合計已達100%,是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1項的結合型態,依照公平法第11條第2項併計銷售金額規定,則達第1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申報門檻,且並沒有同法第12條事前申報的除外適用情形。

依據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規定,全成等4家公司或最終控制的林君等人,應在結合前提出申報,卻沒有申報,已違反公平法第11條第1項規定。因此,公平會依法對全成等4家公司各20萬元罰鍰,共計80萬元罰鍰。

公平會考量當事人主張因為誤解公平交易法結合申報相關規定,於今年1月12日由全成等4家公司補提出結合申報。由於結合案對於相關市場影響尚非顯著,公平會認為其結合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不利益,所以仍同意結合案。

藉由此案,公平會提醒事業如有結合行為,應注意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避免違法。(張佳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