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論壇體檢農業綠能 農業部擬廢假農電設施、綠能許可 陳吉仲倡調整光電執行流程

國家目標2050淨零排放,政府推動國家能源轉型、發展農業綠能,過程中引發不少農地農用爭議,台灣主婦聯盟合作社等公民團體今(21)日舉辦「農業綠能總體檢」論壇。前農業部長、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特聘教授陳吉仲受邀與談,他以過去推動農業綠能的經驗檢討,呼籲持續管制農地變更發展光電,倡議修正執行程序,大力推動屋頂型光電,委託第三方單位協助漁電共生、綠能發展區的土地整合。

「沒有農業的綠能,就不能讓它存在農業領域中」,農業部資源永續利用司司長莊老達受邀與談時表示,農業部發展農業綠能立場始終是「農業為本、綠能加值」,未達農業經營目的可限期改善,若未改善,現正與經濟部能源署討論,將其農業設施容許及綠能容許同步廢除,直接拆掉電錶;未來也可能要求漁電共生案場,設置適當佐證在養事實的監控設備,確保維持漁業生產。

由主婦聯盟合作社、主婦聯盟基金會及地球公民基金會今日共同舉辦「農業綠能總體檢—如何發展以農為本的能源轉型論壇」,邀請產官學界專家共同與談,檢視綠能與農業空間需求的衝突與制度困境。莊老達引言指出,國內推動太陽光電114年目標20GW,農業綠能肩負9GW,截至今年5月底已設置3.72GW,包含禽畜舍屋頂型光電、漁電共生等,年發電量41億度,已超過農業部門所需用電量。

莊老達表示,農業部所公告框列的不利耕作地、漁電共生等可發展綠能面積共2萬多公頃,至今只用了4千多公頃,他喊話光電業者,尋求已經框列、尚未使用的土地發展光電;他說,業者覓地常抱怨土地破碎難整合、缺乏饋線等問題,但即使找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的農地,一樣會有這些問題。

莊老達指出,現況農業綠能會扭曲發展,原因在於業者只想做光電,光電板下隨便種些山蘇、過貓菜等耐陰作物給政府檢查,因此農業部要求應按農業經營計畫執行,農民實際經營時則可依市場需求調整作物品項,更改計畫。

農業部資源永續利用司司長莊老達表示,光電業者覓地常抱怨土地破碎難整合、缺乏饋線等問題,但即使找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的農地,一樣會有這些問題。(圖片提供/地球公民基金會)
農業部資源永續利用司司長莊老達表示,光電業者覓地常抱怨土地破碎難整合、缺乏饋線等問題,但即使找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的農地,一樣會有這些問題。(圖片提供/地球公民基金會)

論壇中邀請過去擔任公部門能源轉型、農業綠能政策主要推手的陳吉仲,以及前經濟部政務次長、台灣電力公司董事長曾文生共同座談。陳吉仲認為,應從農業發展而非光電發展的角度來談農地使用,因此建議農業部公布農地政策白皮書,引導農業政策制定。

陳吉仲曾在2020年擔任農委會主委任內推動關閉2公頃以下農地變更做太陽光電使用,被戲稱「七七事變」,以避免農地分割申請、破碎化,減少農地流失。陳吉仲今日指出,國內實際耕作者與地主不是同一個人的情形占3成以上,而且農地破碎化,在例如「小地主大佃農」政策只能提供地主租金每公頃6萬元前提下,破碎農地的地主當然更想將土地拿去做光電。

陳吉仲計算每公頃土地30年光電收入超過1.2億元,農地租金每年每公頃40萬元,30年租金1,200萬元也已接近雲林縣農地價格,因此吸引力巨大;然而, 農業部已匡列開放包括不利耕作地、低地利、漁電共生等區位土地發展光電,實際執行比例卻偏低,且因農業綠能須不影響農業生產、不影響農民權益、不影響生態環境,他認為現行政策須調整執行程序,才有助農業綠能目標2025年達標9.6GW。

陳吉仲建議包括大幅度執行禽畜舍屋頂型光電,漁電共生及未來綠能發展區的土地整合,委由政府部門的基金會或財團法人協助,再由漁民及農業部水產試驗所協助漁電共生案場光電的設置,從魚塭地主及飼養者為相同者先執行,並要落實事後檢核機制等。

陳吉仲(左)認為,現行農業綠能政策須調整執行程序,才有助2025年太陽光電達標9.6GW。(圖片提供/地球公民基金會)
陳吉仲(左)認為,現行農業綠能政策須調整執行程序,才有助2025年太陽光電達標9.6GW。(圖片提供/地球公民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