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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罪未除罪 憲法法庭判「合憲但應限縮」|#鏡新聞

作家張大春和媒體人馮光遠,過去都曾因涉犯公然侮辱罪被判處有罪定讞,但兩人及法官在內,共有33個案子認為爆粗口不該背刑責,聯手提釋憲要求除罪,憲法法庭今天下午進行宣判,公然侮辱罪合憲,但應限縮適用範圍,換句話說,將來此類案件預期將大為減少,較不容易成罪。 (鏡新聞已上架86台,若無法收看,請洽詢當地系統台) 鏡新聞APP iOS👉https://reurl.cc/kqyqML 鏡新聞APP Android👉https://reurl.cc/Ay2y63 有話鏡來講YT👉https://reurl.cc/A4DjQj 少年新聞週記YT👉https://reurl.cc/K4DeN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