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衛文」優雅白裙出庭!堅不認罪 稱自願捐款「高虹安無法干預」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案,上周傳喚3名認罪的助理出庭後,今天上午首度傳喚高虹安前公關主任、昔日台大13妹之一的「公衛文」王郁文,她於檢方偵查期間不認罪,也是被起訴的4名助理中,唯一不認罪的,她今天出庭仍拒認罪,強調沒有虛報、浮報酬金或加班費,都有實際加班,並自願捐款。
王郁文今天身穿米白色長裙出庭,開庭時她否認犯行,辯稱沒有浮報、虛報酬金或加班費,也不清楚高虹安和黃惠玟涉嫌共同謀議,詐領助理費,她都是有實際加班,依法請領加班費。
不過,王郁文也稱,黃惠玟確實有曾和她提及,願不願意將部分酬金、加班費挪為辦公室零用金使用,以利團隊購買物資設備,但她強調捐出的零用金是她自行保管,並決定如何使用,高虹安無法干預,並數次堅稱沒有浮報加班費。
王郁文的律師也主張,王郁文是真助理,每月不含勞健保領取4萬6000元酬金,而她取得的加班費都應有權自由處分、捐贈,願意將錢挪用成辦公室零用金並無違法,且王郁文是在薪資入帳後,才被黃惠玟告知調整酬金,與黃並沒有犯意聯絡。
檢方則聲請傳喚黃惠玟,並提及黃惠玟曾傳訊息給王郁文,「委員(高虹安)在妳實際薪資多加2500元,作為辦公室使用,勞健保費用計算後會退給妳,妳和我的薪資都會一直變動,就做帳。」王郁文也回應「OKOK」等語,檢察官認為,這樣申報助理費的方式,都是由高虹安單方面決定,王郁文明知道2500元是她實際薪資而外增加,卻未提出異議,確實和黃、高有共同犯意,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
開庭結束後,王郁文在律師陪同下離去,面對媒體詢問「要不要說明一下?對官司有信心嗎?」她全程不發一語,快步離去。
王郁文是台大公衛系畢業,除了高學歷、還擁有高顏值,被媒體封為「台大十三妹」,並曾以綽號「水母」的身分上節目,激辯兩性作家廖輝英、前國策顧問林火旺,但她沒進軍演藝圈,後來踏入政治圈,在高虹安的國會辦公室擔任助理。
高虹安2020年3月舉行「高虹安助理之公衛文小編報到」記者會時,王郁文的亮眼外型成為一大亮點,引發網友熱議,當時高虹安還笑稱原本希望請王擔任小編,提高女性粉絲比例,未料身份曝光後,讓男性粉絲比例更高,沒想到她與高虹安共事從2020年2月1日到2020年8月31日離職,月薪4萬6000元,短短7個月就捲入貪污案。
檢方起訴認定,高虹安從2020年2月1日起擔任立院第十屆民眾黨籍立委,卻和時任辦公室助理黃惠玟謀議,將特定助理的酬金低薪高報、浮報加班費到預算上限的方式詐領費用,再由黃惠玟告知助理陳奐宇、王郁文、陳昱愷等人,要他們將浮報的金額配合繳回,而繳回的款項用途,由高虹安決定。
檢方查出,高虹安將應由個人支付的零用金支出,都拿助理浮報的款項來使用,例如餐飲、禮品、花籃、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食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之外,甚至連個人使用的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頭費、黑糖薑母茶、台大醫藥費、洗頭、卸妝棉補充包、頭痛藥等,都拿助理費購買,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和《刑法》偽造文書罪,將高虹安和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前主任黃惠玟、陳昱愷、王郁文等5人起訴。
不過,前助理中只有王郁文不認罪,她辯稱是自願捐款,自己也非上網填載申報加班的人,但檢方認為,從王郁文與黃惠玟對話紀錄顯示,黃有主動告知「多報」的錢是作為辦公室使用,是在「幫忙領加班費」等語,但王都沒有反對或質問,因此可見王自願捐款說法,與事實不符,仍將她起訴。
法官上周傳喚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黃惠玟、前助理陳昱愷,3人全數認罪,並請法官給予緩刑,為高虹安作帳並於檢方偵查期間交出關鍵帳本的黃惠玟並說,自己只是一名員工,沒有決定權並非主謀,浮報加班費的事都是高虹安決定,法官今天首度傳喚王郁文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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