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衛護理任用 衛福部盼資格相符

記者徐義雄、戴淑芳/綜合報導
台中市長林佳龍 1日宣布,衛生所具護理師證照者將全部以護理師任用,月薪約增加 6000元。衛福部對此給予肯定,認為可徹底解決高資低用問題,並期許其他縣市跟進。
林佳龍表示,台中市 245名公衛護理人員,「護理師」 139人、占 56%,雖是 6都最高;但仍有 106名具有護理師證照者,因受限員額編制以「護士」任用。同樣證照卻有 2種薪資,要求衛生局儘速修改人事編制法規、編列相關預算,透過修改編制一次解決,讓護理人員獲得應得薪資,提振工作士氣。
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表示,護理人員為疾病照顧第一線不可或缺的醫療專業人員,公衛護理人員更肩負國家疾病初級預防、疫情監控重任。
為解決醫事人員高資低用問題,考試院 100年邀集衛福部等單位研議,決議採師級與士(生)級共用員額,並採逐年方式解決。衛福部所屬部立醫院今年起均改以師(三)級任用,並於衛政及社政首長聯繫會議中向各衛生局長再次倡議,希望積極爭取充足人事預算與員額編制,讓具有護理師資格者均能以師級聘用。
不過,依據衛福部於 8月份調查,各縣市衛生單位現有公職護理人員員額中,具護理師證書、但仍以護士聘用的情況仍高。其中,台北市 64%、新北市 47%、桃園市 50%、台中市 42%、台南市 77%、高雄市 32%。主要原因則包括:師(士)級員額共用、組織規程及編制表修正尚未完成考試院備查等行政程序因素所致。
為鼓勵護理人員留任,尊重其職場專業性與公平性,並解決醫事人員高資低用問題,衛福部再次籲請各地方政府針對公立機構目前已具有「護理師」證書的護理人員,加速行政程序處理機制,回歸其專業證照任用,以表對護理專業的尊重與公平對待。
台中市衛生局長呂宗學表示,已著手修改人事編制表並送考試院核備,預計明年 4月底完成作業;再籌編增加之人事預算,預計民國 108年 1月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