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競選廣告選後依舊趴趴走 陳成添促訂競選廣告自治條例

《圖說》市議員<a class="link " href="https://tw.news.yahoo.com/tag/陳成添" data-i13n="sec:content-canvas;subsec:anchor_text;elm:context_link" data-ylk="slk:陳成添;sec:content-canvas;subsec:anchor_text;elm:context_link;itc:0">陳成添</a>要求選後就應該把公車競選廣告撤除。
《圖說》市議員陳成添要求選後就應該把公車競選廣告撤除。

【民眾網諸葛志一台中報導】選舉往往造成對立,市議員陳成添8日在市議會指出,2022年的選舉已結束1年多,但有民眾向他反映,還有貼在公車的選舉廣告四處趴趴走,勾起民眾選舉時的不快感,要求交通局應比照其他縣市,選後就在一定時間要求公車業者撤下選舉廣告。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會要求公車業者車上的競選廣告需在選後7日內撤除。

市議員陳成添表示,距離2022年縣市首長暨議員選舉已過1年半,去年總統立委選舉也過了4個月,仍有市區公車上的競選廣告尚未更換,不但勾起選舉時不快,已落選的候選人競選看板隨著公車趴趴走,對已落選候選人並不公平,也會影響市容觀感。

陳成添表示,台北市、新竹縣、彰化市及台南市都有訂定「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多數明確規定競選廣告應於選後7日內撤除,台北市為3個工作日,沒有相關自治條例的新北市及高雄市都有另行公告拆除時間,如高雄市公告投票日當天須拆除。

陳成添指出,「台中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在縣市合併後已廢除,目前僅有「台中市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設置辦法」,請市府研議訂定競選廣告物相關法規,讓公車廣告在選後一定時間內就撤除,讓市民可以喘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