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評論女星「偷吃別人老公」!蘿莉塔遭求償200萬 判決今出爐

已婚女藝人蘿莉塔(本名李晨菲)3年前在臉書上留言指李沐晴「已經吃別人的男友&老公很多次」等語,因此遭求償200萬元,今她被判賠償李沐晴10萬元,可上訴。此外,蘿莉塔也因辱罵李沐晴遭判刑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

▲蘿莉塔日前因評論李沐晴偷吃別人男友及老公遭提吿。(圖/翻攝自IG@lolitalee513、FB@Eva x 沐晴)

本案件最初始於2018年,一名網友在臉書上辱罵李沐晴,蘿莉塔以另一個帳號「Lolita Lee」回文辱罵,指李沐晴吃別人的男友與老公,還指她有外遇。李沐晴因此提起刑民事告訴,蘿莉塔被判刑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並在民事部分被判賠償10萬元。

在3/14日的開庭中,蘿莉塔挺著孕肚出庭,辯稱刑庭判決有誤,並質疑李沐晴提出的精神創傷、PTSD等醫療證據有假。她指出,鑑定都需要花費3個月的時間,但李沐晴卻在蘿莉塔發文4天後取得了醫療證明,這證明李沐晴在這方面說謊。

此外,蘿莉塔還進一步指出,李沐晴一開始強調自己是藝人,要求賠償200萬元,但在開庭後卻改稱不是藝人。她表示,李沐晴在半年內上粉專發業配文,還自稱「小邱淑貞」,可見李沐晴否認與男生發生關係,也可以推定為謊言。

▲蘿莉塔日前因評論李沐晴偷吃別人男友及老公遭提吿。(圖/翻攝自IG@lolitalee513、FB@Eva x 沐晴)

然而,在庭審結束後,坐在旁聽席的李沐晴卻對蘿莉塔的言論發出了嘲笑聲。庭後,她反指蘿莉塔「妄想症很嚴重」,並表示自己提告是為了呼籲大眾不要亂說話侮辱他人。

雖然蘿莉塔堅稱自己的言論並沒有造成李沐晴任何精神創傷,但法院最終仍認定蘿莉塔有不當言論的嫌疑,判決她需賠償李沐晴10萬元。對於判決結果,蘿莉塔雖然表達出失望,但她強調自己尊重法院的裁決,也會好好檢討自己的言行,避免再次造成不必要的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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