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前夕燭光照片有罪?香港首次依基本法23條逮捕鄒幸彤等6人

基本法23條允許當局逮捕和懲罰任何被發現有「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的港人,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圖片來源/pixabay)

周二香港國安警察宣布逮捕鄒幸彤等6人,罪名是涉嫌違反「基本法23條」,港警指控被告在臉書上面發表有關天安門的貼文是煽動網民「對北京的仇恨」,這是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亦稱維安條例)在3月生效後首次被用來拘留港民。

由於六四事件紀念日即將來臨,港警的逮捕行動產生寒蟬效應,讓港民不敢用點蠟燭的方式紀念六四事件,也不敢把燭光照片貼在臉書等社交媒體上。

六四前港民上傳燭光照片有罪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的聲明指出,周二(5月28日)逮捕5女1男,他們的年齡介在37歲至65歲,其中一名被捕的婦女已被還押至高度設防的大欖女懲教所。

《美聯社》報導,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向記者證實,被捕人士鄒幸彤涉嫌以匿名方式透過臉書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特別日子,連續發布意圖煽動的貼文」,意圖鼓勵網民組織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或非法活動,

港府指控鄒幸彤意圖煽動網友組織或參與非法活動,港警證實,香港社運人權領袖、律師、「支聯會」前任副主席「鄒幸彤」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已經被捕入獄,其他五人身分尚未確定。

鄧炳強指控鄒幸彤發布貼文的目的是,煽動人民對中國中央政府、香港政府和司法機關的不滿、仇恨。他說,這些貼文也在鼓勵網民組織「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今年逢六四事件35周年

當局沒有詳細說明貼文的內容。但網民關注鄒幸彤的臉書粉專「小彤群抽會」,發現專頁過去數周經常發表「六四事件」35 周年相關貼文,鄒幸彤之前長達幾十年組織每年一度守夜活動,紀念1989年6月4日中國天安門廣場被解放軍坦克與機關槍殺害的民主人士。

由於6月4日這個日期本身對當局來說是敏感的,因此「小彤群抽會」貼文提到「5月35日」顯然在暗示六四周年紀念日,今年也剛好是35周。

自從4年前北京實施港版國安法以來,香港一年一度的燭光守夜變成非法活動,而成立30年的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也被迫解散,鄒幸彤是支聯會前副主席。

香港警方國安處2021年指控,有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要求7名支聯會常委提交資料被拒。前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否認「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經審訊後被判有罪,判囚4個半月。3人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為首宗《國安法》實施細則上訴案件,今年3月14日被高等法院全部駁回。

「8964」在香港和中國是政治敏感話題,所以,香港警方表示,他們的行動始於4月30日,嫌疑人的目標是「特別日子」(6月4日)。

保安局長稱「特別日子」,不直言64

2020年,北京實施推出港版國安法,幾乎消除公眾的異議聲音,2024年3月新版國安法23條生效,加深人們對香港自由受到侵蝕的擔憂。

「基本法23條」擴大港府權力,應對未來對中共統治權的挑戰,凡是港民依23條被判叛國罪和叛亂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基本法23條」對於犯有煽動罪的犯人,施加比以前更嚴厲的處罰。如果被告實施煽動行為或是發表煽動性言論而被定罪,面臨最高7年監禁,而之前最高刑期為2年。

與2020年北京的港版國安法相比,23條法更全面。例如,它允許當局逮捕和懲罰任何被發現有「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的港人,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這是香港司法體系最嚴厲的刑罰。

自第一部國家安全法實施以來,香港的各種制度都發生翻天覆地變化,包括對選舉制度進行修改,以確保所有立法會成員都按照中國政府的標準「愛國」,實際上,親民主候選人被禁止競選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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