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萬怡、南門市場海鮮 檢出重金屬、禁藥

▲六福萬怡「敘日全日」餐廳「扁蟹」檢出重金屬鎘:0.6mg/kg (標準:0.5mg/kg),不符「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規定。(圖/北市衛生局)
▲六福萬怡「敘日全日」餐廳「扁蟹」檢出重金屬鎘:0.6mg/kg (標準:0.5mg/kg),不符「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規定。(圖/北市衛生局)

[NOWnews今日新聞] 為維護民眾食用水產品安全,台北市衛生局日前執行今(2024)年度4月生鮮水產品第1波抽驗專案,在水產店、餐廳及市場等販售場所,共計抽驗30件,檢驗結果2件抽驗不符合規定,其中一件為六福萬怡「敘日全日」餐廳的「扁蟹」檢出重金屬鎘0.6mg/kg,超過標準:0.5mg/kg,以及南門市場「黃魚」檢出禁藥「還原型結晶紫」含量 0.6 ppb,標準為不得檢出,均已要求販售業者下架,並移請產品來源轄管衛生局依權責辦理。

北市衛生局指出,此次共計抽驗30件生鮮水產品,包含5件深海魚類、10件養殖魚類、5件貝類、5件甲殼類、5件頭足類,依種類檢驗動物用藥多重殘留(48項)、孔雀綠及結晶紫及其代謝物(4項)、重金屬(鎘、鉛、甲基汞)。檢驗結果1件「扁蟹」檢出重金屬鎘0.6mg/kg (標準:0.5mg/kg),不符「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規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之規定,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予沒入銷毀及依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另1件為「黃魚」檢出還原型結晶紫(leucocrystal violet, LCV) 0.6 ppb(標準:不得檢出),不符「動物用藥殘留標準」,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 1款規定產品應予沒入銷毀。

▲南門市場1件「黃魚」檢出還原型結晶紫(leucocrystal violet, LCV) 0.6 ppb(標準:不得檢出),不符「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圖/北市衛生局)
▲南門市場1件「黃魚」檢出還原型結晶紫(leucocrystal violet, LCV) 0.6 ppb(標準:不得檢出),不符「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圖/北市衛生局)

針對食材遭檢出重金屬含量超標,六福萬怡酒店發聲明指出,本次冷凍扁蟹自行送檢衛福部認證單位採檢合格,後續將再與衛生局溝通釐清。

北市衛生局表示,重金屬進入人體的途徑包括食物、吸入灰塵、皮膚接觸及飲水等;而水產品中重金屬的來源,主要是因為生長於受污染的水體,水產品都可能含有微量的重金屬,包括鉛、鎘及甲基汞,但也不必太擔心,均衡攝食各類水產品,不偏食特定大型魚類,即可降低重金屬攝取的風險。

至於黃魚檢出的「還原型結晶紫(leucocrystal violet, LCV)」雖可避免水產品遭黴菌、微生物感染,但對於人體有致癌風險,因此未准用於食用水產品,為不得檢出之動物用藥。北市衛生局提醒,飼養業合法使用核准藥品,除了必須考慮動物對象、年齡、劑量等之外,還必須遵守停藥期,如此才能確保產品安全衛生,同時建議販售業者向大盤或供應商索取自主檢驗報告。

北市衛生局建議販售業者向大盤或供應商索取自主檢驗報告,並呼籲消費大眾購買水產品應選擇具有生產履歷或信譽良好之業者,避免選購來源不明的產品,多樣化選擇各類漁產品,勿偏好攝食特定魚種,才能均衡攝取到不同魚類所提供的營養素。

更多 NOWnews 今日新聞 報導
又是酷澎!「韓式辣椒粉」檢出3種農藥超標 108.9公斤全退運銷毀
酷澎又出包!進口「扁柏木砧板」蒸發殘渣值超標!20斤全退運銷毀
超標2100倍!星國精品雪糕檢出「腸桿菌科」 鮮榴槤重金屬也超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