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輕空污致癌訴訟 法院認無因果關係駁回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12日電)雲林縣林姓男子等35人認為自己罹患癌症或親屬罹癌與台塑石化公司等5家公司在六輕工業區設廠所排放的空氣污染物有關,進而向雲林地院遞狀提出民事賠償,法院認為兩者無因果關係,今天駁回。

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庭長曾鴻文告訴中央社記者,林姓男子等35人去年到雲林地院遞狀,主張自己或其親屬因台塑石化公司等5家公司在六輕工業區設廠所排放的空氣污染物,以致罹患癌症,甚至死亡,因此對台塑石化公司等5家公司提出損害賠償。

由於有2人未繳裁判費,所以起訴不合法而裁定駁回,法院針對林姓男子33人所述進行審理。

曾鴻文指出,法官調閱國健署癌症登記線上互動查詢系統網站所示資料,雲林縣關於肺部的癌症或全癌症的發生率大部分年度較無石化工廠的宜蘭縣為低,甚至比全國為低;另依雲林縣衛生局所提資料顯示,雲林縣麥寮鄉及台西鄉的肺癌及癌症的死亡人數並未有隨六輕工業區營運以後逐年遞升。

曾鴻文表示,法官另探究六輕工業區內員工罹癌比例,也無較一般人民為高,所以難認台塑石化公司等5家公司排放空氣污染物的行為與原告或其等親屬罹患症或死亡間有因果關係。

法官審視林姓男子等33人所提出的資料,六輕工業區所排放的各項污染物尚在法律規定容許範圍內,並無證據證明工廠運轉前後癌症在各指標上有顯著的改變。

法院今天宣判,認為林姓男子等35人所主張沒有理由,所以駁回,全案可上訴。根據雲林地方法院統計,受理六輕空污集體訴訟案有3件,其中2件駁回,尚有1件審理中。(編輯:黃世雅)11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