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機步步進逼 國防部修正第一擊防衛思維 自衛反擊權 由國防部長下令

軍方消息指出,國防部日前將「第一擊」名詞修改為「自衛反擊權」;兩岸軍事情勢升溫,面對中共機艦屢在台海附近軍演趨勢,國防部將依「不挑釁、不怯敵、避免擦槍走火」原則,並遵循國際法規與聯合國憲章應處,但如果敵方對我攻擊,我方隨即將採自衛反擊。至於「自衛反擊權」的核准權,將由國防部長下達。

固守台灣 遵循國際法規防衛

軍方人士指出,「自衛反擊權」一詞,定義如字面,相當清楚,且符合國際慣用法規,以及我方「防衛固守」的軍事戰略指導。軍方官員強調,國軍不挑釁、不引發事端、不升高衝突,避免擦槍走火。尤其台灣是自由民主的社會,崇尚和平,不會以主動攻擊的方式來應對挑釁。但國軍對於任何可能威脅國家安全的挑戰,也會作好所有的準備,「自衛反擊權」的核心意涵即在於此。

據了解,我方採取防衛固守戰略,不會主動攻擊大陸,不會對大陸先做第一擊,因此,將帶有攻勢意涵的「第一擊」防衛原則,修訂為「自衛反擊權」。事實上,國防部長嚴德發去年2月曾在立院說過,國軍雖有「先發制人」的回擊能力,但絕對不會發動「第一擊」,而是採「重層嚇阻」戰略防衛國家。

軍方消息人士說,自衛反擊權是當敵人對我攻擊,我方基於自衛而做出反擊,我方不會主動攻擊,將第一擊改成自衛反擊權,「代表我不是怕你,你攻擊,我一定反擊,我不會主動挑釁,但若你攻擊我,我一定反擊。」

長期以來,軍方內部對第一擊使用時機有仁智互見看法,少部分人認為,當對岸部隊集結、且有明確犯台徵候,即可先發制人,但多數軍人認為,須待敵人攻擊,例如打第一枚飛彈後,始能反擊。此外,敵人一發射飛彈就算攻擊,或是打到台灣領空才算,內部也有辯論。

絕不挑釁 你攻擊我一定反擊

至於飛行員在空中應處,若沒有空軍作戰指揮部命令,就開第一槍,在戰機落地後就法辦。不過,軍方官員說,我飛行員紀律嚴明,都會依令處置空中狀況。

共軍於18日、19日接連在台海當面演習,昨天停止,共機並未再飛越台海中線。雖然昨天傳出,在台灣西南空域有2架美軍機,也有共機,但國防部昨未公布、亦未證實。國防部上周決定,共機若越界,國防部都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