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軍第一擊定義不變 顧立雄:闖我12浬領空海就自衛反擊

國防部長顧立雄6日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答詢。(姚志平攝)
國防部長顧立雄6日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答詢。(姚志平攝)

前國防部長邱國正曾表示,他上任後便修改第一擊界定,只要共軍航空器或海航的實體逾越界線,就視為第一擊。國防部長顧立雄今(6)日強調,我們沒有第一擊,只有共軍對我們發動第一擊,我們只有自衛權的行使;基本上任何飛航實體未經許可進入我12浬領空海,我方就會合比例地自衛反擊。

顧立雄今首度至立院業務報告並備質詢,國民黨立委黃仁、馬文君、王鴻薇均關注第一擊定義。顧對此強調,我們沒有第一擊,我們只有自衛權的行使。

顧立雄說,自衛權的設定在聯合國憲章規定指出,遭受到武裝攻擊或威脅的時候,就享有合比例的自我防衛固有權力。

顧立雄強調,「只有共軍對我們發動第一擊」,我們是行使自衛權。而共軍第一擊的定義,就是攻擊我戰航機艦設施、本外離島,或者任何飛航實體未經許可進入我12浬的領空及領海。

顧立雄補充,基本上,任何飛航實體未經許可進入我領空、領海,我方就會視威脅程度,合比例地自衛反擊。

邱國正去年3月在立院就說,共軍進入12浬領海界限,就要射擊;國防部副部長柏鴻輝今年3月也強調,進入12浬就是越界,全世界都會行使自衛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