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二法排審在即 立委盼政府介入協調歧見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28日電)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9日將審議再生醫療法草案和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但醫師、藥師仍有不同立法意見,部分立委今天呼籲政府應介入協調歧見,才能完整保障民眾的健康。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衛生福利部擬具的再生醫療法草案和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明天議程排審相關草案。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及包含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藥劑生公會全國聯合會、新竹縣藥師公會等團體今天在立法院共同召開「再生二法應落實專業分工嚴謹規管」記者會,呼籲政府應調和相關專業團體間的歧見,讓所有相關專業領域人士都能有所貢獻,才能完整保障民眾的健康。

本身是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成員的林為洲指出,醫師全聯會及藥師全聯會,對於「製劑」應不應屬於藥事法管理,以及「審議會」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看法不相同。

他說,醫師全聯會認為「再生製劑有別於一般藥品」,藥師全聯會認為再生製劑就是藥品;醫師全聯會認為「再生醫療審議會」具有審查與核定再生醫療製劑藥品許可證的權責,但藥師全聯會認為該權限屬於主管機關食藥署的權責。

林為洲表示,再生醫療是新興領域,樂見再生醫療二法可以儘快三讀,但政府態度應堅定,必須是建立在守護國人健康的基礎上,且避免專業團體紛爭不斷,陷民眾於誤解困惑中。

他呼籲,政府於再生醫療二法三讀通過後,應成立衛福部、教育部跨部會平台研議訂定醫師、藥師等各醫事人士的執行資格,及在學教育、繼續教育應修習內容,以確立專業分工與職責的明確性,也確保執行人員的素質。

陳椒華指出,再生醫療製劑屬藥事法第6條所稱的藥品,本應依照現行藥事法的規範管理,落實醫藥專業分工。

她說,自己是藥學和藥師背景,對於新興發展的再生醫療和再生醫療製劑,確實有別於傳統的一般藥品,但支持用藥事法管理,並讓藥師代表參與再生醫療審議會。

陳椒華表示,醫藥養成教育和繼續教育均應納入再生醫療相關領域的學習。在修法過程中,也會努力為藥師發聲。(編輯:翟思嘉)112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