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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鎖起來」女車主警告 反挨告恐嚇罰6千|#鏡新聞

車位被占用留字條提醒,也被告判刑。一名張先生就說,住家附近一處空地前沒有畫線,照道理說誰都可以停車,但去年某一天突然發現擋風玻璃上出現一張字條,是一名鄧姓女子留下的,上面寫到這個位置是他花錢租的車位,要是再占用他的車位,下次會直接鎖車。鄭先生 覺得被恐嚇提告,聽到這裡會覺得這罪名會成嗎,法官審理後認定,說要鎖車的確使人心生畏懼,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裁處鄧姓女子六千元。 (「鏡新聞」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也將在有線電視86台上架。敬請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