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名號賣加利口罩 「興運企業社」移送調查

高雄市大樹區一家「興運企業社」,擅自將「加利公司」生產的口罩裝進其他公司的外盒販售。高市衛生局將「興運企業社」移請檢方調查。(林憲源報導)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中心於109年9月7日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至「興運企業社」(地址:高雄市大樹區中興北路136號)實地查察。高市衛生局說明:「興運企業社」自行以「順易利醫療活性碳口罩(未滅菌)(衛署醫器製壹字第004585號)」的空外盒及包裝袋,分裝加利公司的口罩來販售,共計360盒,其中339盒售予5家藥局及2家公司,剩餘21盒直接販售給一般民眾。

高市衛生局要求業者下架,也通知全國衛生局配合回收,對於興運企業社未經核准逕自製造及擅用或冒用他人藥物名稱,涉嫌違反藥事法第84條第1項及第86條第1項規定,已移請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後續偵辦。(圖:高市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