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凱虐死案引憤!「1連結求附議」PTT力挺:很多人都忘了

生活中心/鄭餘蓉報導

1歲男童的離去,點燃全台民眾怒火。(圖/翻攝畫面)
1歲男童的離去,點燃全台民眾怒火。(圖/翻攝畫面)

1歲男童凱凱(化名)遭虐死案掀起全台人民怒火,也讓兒福聯盟被推上風口浪尖,備受爭議。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止兒福聯盟勸募資格,立法該機構資產足以經營不得再接受社會捐款」,希望大家協助附議,PTT網友紛紛幫忙轉發喊「幫推爆」、「還我捐款」,更有鄉民直言「你不提應該很多人都忘了」。而截至今(30)日下午4點為止,該提案已有1724人附議。

凱凱案爆發後,兒福聯盟召開記者會,向社會鞠躬致歉。
凱凱案爆發後,兒福聯盟召開記者會,向社會鞠躬致歉。

虐嬰「凱凱案」引起社會憤慨,也讓兒福聯盟成為眾矢之的,兒福聯盟被抨擊擁有不少社會資源,卻在事發第一時間沒有妥善處理。當時的兒福聯盟回應有支付屍袋費,絕對沒有置身事外,兒盟董事長林志嘉也帶領兒盟同仁向社會鞠躬致歉。

該案爆發至今已過數月,28日一名網友在PTT以「懇請大家幫忙附議凱凱案」為標題發文,他認為「凱凱案」現在關注度減少,「但是真相尚未大白!審判還沒開始!」

該名網友轉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提案連結(https://tinyurl.com/22nz5zg6),希望大家協助附議,並寫下「我們這群捨不得孩子被犧牲的大人們,還想再多為孩子做些什麼再爭取一些應得的回應!」

實際查詢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這項提案為「廢止兒福聯盟勸募資格,立法該機構資產足以經營不得再接受社會捐款」,提議內容共3點:

1. 請教育部與衛福部依據凱凱虐死案並調查過去其他兒童虐待相關案件之處理,是否符合兒福聯盟對社會的交代,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2、27條調查。

2. 凱凱虐死案之過程,兒福聯盟需承擔重大的未盡監督責任,請教育部廢止其勸募資格。

3. 針對凱凱案,立法修法「財團法人法」第22-1條「基金會之淨值超過一定金額,透過孳息可經營者,不得再募款」

提議者認為,兒福聯盟身為公益為主的非營利事業,擁有龐大的資源,卻發生凱凱案,發生後林董事長及其團隊身處其職業有限的目光,做著兒福的的工作,卻沒看見「兒童」。

此外,提議者指出,兒福聯盟應受社會大眾及法律上更嚴格的檢視,尤其兒福聯盟投入資金做品牌行銷,都是使用公民的捐款。期望此提案能喚醒兒權慈善及改善弱勢兒童的權益。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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