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成髒與忠言逆耳

(圖/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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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如果講粗野的話,會被媽媽扭耳朵,祖父看了心疼說小孩子不懂事、好好講就好。當屘叔看戲尾回來鸚鵡學舌,老人家會怒罵馬鹿野郎(混帳)。布袋戲電視出現後開始有新詞,屘姑不免會隨俗說「搭你嘛好啊」,作為兄長的父親不免訓誡一番。

從小學開始,老師就會教大家哪些話不該講,基本上就是罵人的穢言汙語(profanity),特別是國罵三字經或五字經、甚至七字經,淫穢褻瀆、不堪入耳。這些圈圈叉叉(#$@&%*!),反映的是沒有家教,現在的幼教老師會說趕快去刷牙漱口,免得汙染同學的耳朵。

一般認為不妥的語言,不只是出口成髒,還包括市井之臣的用字遣詞。儘管粗話(vulgarity)聽起來彷彿沒有禮貌,然而,有時候俗又有力,於我心有戚戚焉,甚至搔著癢處、痛快之至,未必都是粗俗下流。有時候拍案叫絕之餘不免要讚嘆,沒有接受高等教育真好,百姓不會悶死。

除了上述不登大雅之堂的用語或說法(obscenity),文明社會認為會讓人家覺得冒犯而不舒服、甚至反感的言詞,最不能犯的錯是性別歧視,或族群刻板印象的用字,尤其是在公共場域。除非肉麻當有趣,應該不會有人膽敢使用諸如番仔、客人仔,或外省仔。

我教大一政治學剛好滿30年,在提到言論自由或媒體自由之際,通常會提醒學生,這些雖然是最基本的人權,卻不是至高無上。大體而言,不可以鼓勵犯罪或自殺、危害國家安全、毀謗,也就是負面列舉,其他的就看對象做起碼的規範,不應該約束文學、藝術或政治評論。

除了教書研究,我還有一頂政治評論家的帽子,總不能風花雪月、無病呻吟,難免談論國事、臧否人物,否則,豈不淪為曲意逢迎、搖尾乞憐的御用文人?我對於當道一向痛下針砭、不遺餘力,良藥苦口、忠言逆耳,特別是電視政論型節目,用字遣詞不像平面媒體可以斟酌再三。

近日製作單位耳提面命,NCC來指教了,拜託不要講不優雅的詞彙,特別是國粹或相關語助詞,更重要的是勿用動物的負面形容詞指責個人。反省了好幾個禮拜,上節目總是戰戰兢兢,唯恐電視台被「中天化」了。只不過,心中總會閃過一念,究竟什麼可以說、什麼不可以說?

直言賈禍的應該是先前針對駐美代表蕭美琴,所謂美國對於台灣不吃萊豬不悅,當下質問,難道她是美國人的走狗?小時候聽到大人罵日本殖民統治者是「四腳仔」(狗),而台奸則是「三腳仔」。從中國歷史脈絡看,最令人唾棄的就是秦檜,民國人物則是汪精衛,卻未必適用台灣。

日本時代,台灣人嘲笑辜顯榮比甘地、番薯簽比魚翅、破尿壺比玉器,最後一句稍嫌猥褻,在此不錄。4年前的原住民族日,民進黨籍不分區原民立委在記者會嘲弄,原住民運動不是乞丐的運動、原住民也不是狗,原來,社運起家的民進黨是乞丐出身;只不過,雞犬升天還是動物啊!

當年前總統李登輝請郝柏村組閣,《首都早報》頭版用大大的「幹」字表達抗議;根據現在的司法判決,那是台語「發」語詞,所以不罰。想來想去,戰後西方國家罵走狗為「魁斯林」(Quisling),那是納粹占領挪威時代的總理。不可以罵人為畜生,總可以罵畜生為人吧?

(作者為東華大學民族事務暨發展學系教授)